Wednesday, February 04, 2009

Dorothy Bowers, Postscript to Poison (1938)

富婆A的家庭医生B收到匿名信指控他给老太太下毒,B把匿名信交给警方。不久A在自家死了,B到现场查看,认为老太太死得蹊跷,拒绝开死亡证。A当晚吃过一次药,警方在药瓶里查出大剂量吗啡,看来有人把吗啡下在药瓶里。药瓶上只检测出医生B的指纹(B最后拿过药瓶),没有老太太自己的指纹,看来凶手擦过药瓶。

B几个月前汽车里的手提箱曾经失窃,丢了十几片吗啡,可能凶手就是这样得到的毒药。警方不明白为什么凶手不把毒药下在玻璃杯里,而要下在瓶子里。老太太一直和瓶子在一起,要瞒着她打开瓶子丢进十几片药片可不是容易的事情。

老太太有两个孙女C和D,都有财产继承权。老太太本来预计第二天修改遗嘱,却没来得及就死了,是不是有人图谋她的财产?

老太太死后B再次收到匿名信。B将完整的信封交给警方处理。

老太太的女佣E被人杀死。警方在女佣尸体上发现一小片破布,上面有血迹,像是用来止血的。警方找到E的男朋友F,他的手指刚切过一个口子,找医生B缠了绷带,嫌疑很大。

[SPOILER +/-] 诡计

凶手是医生B和孙女C。B打算害死老太太然后和C结婚获得财产。他自己给自己写的匿名信,然后交给警方,制造无辜假象。他事先把毒药下在另外一个相似的药瓶里,然后趁老太太不注意把两个药瓶调换。他之后把药瓶上的指纹擦干净,再印上自己的指纹,制造出“凶手擦过药瓶,凶手不是我”的假象。

但是他在整个过程中犯了好几个错误:

1.他换过的药瓶标签太新,原来的药瓶标签是旧的。

2.他最后一封匿名信没有拆开看就交给警方了,这和一般人的心理不符,说明他事先知道信的内容。

3.他的吗啡丢失,手提箱却没丢,说明小偷知道吗啡在他的手提箱里。可是除了他自己,还有谁会知道这一点?

4.最致命的错误:他把F用来止血的破布丢在E的尸体上,但是F在E死前找他绷过新的绷带,不会带着原来的破布。

这种把嫌疑指向自己的布局让人想到Agatha Christie的The Mysterious Affair at Styles。Christie的布局更巧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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