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pril 05, 2009

Helen McCloy, Dance of Death (1938)

McCloy的出道作,一经发表便好评如潮,引起轰动。

雪地里发现一具女尸,是著名时尚女子A,她的身体发热,脸色发黄,经验尸很有可能中了她代言的一种减肥药的毒。警察询问A的继母和其他家人,却被告知A没有死,而且A生前已经很瘦了从来不吃她代言的减肥药。

警方找到A,A却说自己不是A而是A的表妹B。原来出事那天晚上A的继母C为A准备了盛大的成年晚会,想让A嫁一个好人家自己好捞钱,没想到A却在当晚发起了高热。因为A经常得疟疾,所以大家以为还是疟疾发作,没有在意,让她卧床休息。C为了不让自己的计划泡汤提出让B假扮A继续出席晚会,B同意。晚会结束后,A奇怪地消失不见,C一方面到处找A,另一方面继续让B假扮A,以掩盖A失踪的事实。(有趣的是,在同一年份John Dickson Carr写出了颇为相似的混淆身份的作品:The Crooked Hinge。当然这个设定由来已久,可以追溯到Shakespeare, The Taming of the Shrew (159x)。)

警察在C的房间里发现一个减肥药瓶子,里面的药只剩一半,C声称不知情。警方怀疑A当晚喝的鸡尾酒被人掺了减肥药,但是管家做证说A的鸡尾酒只喝了一半就放下来,之后艺术家D错误地拿了A的杯子,喝了剩下的一半。D没有任何的中毒迹象,难道是不可能犯罪?

警方在D家找到一枚戒指,同时发现D服用吗啡。投资炸药的富豪E告诉媒体自己本来想向A求婚,并悬赏一万捉拿凶手。晚会策划F告诉警方当晚有一个外人闯进晚会被她发现,在她想要报警的时候D出面让她放走此人。F在自己的证言上签名,却一走神签了A的名字。

警方找到A的心上人G。G当晚约好和A在某街见面,因为A在晚会上对他冷淡而寒心,最后也没有等到A。G心灰意冷把自己关了一个礼拜。G不知道晚会上的A其实是B,这解释了为什么A会失踪——A带病赴约,却倒在半途。

警方捉到了闯入晚会的学生H。H说自己当时混入晚会只是为了骗吃骗喝,还说自己看到D从A的房间出来,因此D急于替他开脱。D承认自己窃取A的戒指换吗啡。警方猜测D有可能因为长期服用吗啡因此对毒药产生了抗药性。

Dr. Willing识破富豪E来美国的真实动机是把他麾下的炸药私下卖给两家不同的公司,E为了掩盖自己的动机故意向媒体宣称自己来迎娶A。

[SPOILER +/-] 真凶及其动机

凶手是晚会策划F。她杀死A的动机是因为A代言有毒的减肥药,而她的女儿吃了该减肥药丧命。她不留神签的A的名字是Catharine,而A的真名是Katherine,只有在减配药广告上才用的Catharine。Willing从这点看出了破绽。

本作出版于1938年,正是古典本格的高潮期。从单纯解谜的角度来讲,本作只能算是一部“不错”的作品。在开场之后对各个证人的询问调查是典型的古典本格公式,开篇相当精彩,中段却有些冗长,靠大量的红鲱鱼增长篇幅。结尾的凶手身份虽然意外,但核心推理只靠一条关键线索,显得有些薄。

可是这些缺点丝毫不能抹煞本作的价值。我个人甚至认为,这是一部在侦探小说史上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的作品,因为Helen McCloy通过本作创造出了“心理侦探”这一崭新的侦探模式,对后世作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关于心理学在侦探小说中的应用可以一直追溯到Edgar Allan Poe的Murders in the Rue Morgue(不同的人对房间里的声音有自己的想象)和The Purloined Letter(心理盲点),但那都是短篇作品,份量尚显不足,而且心理分析并不是书中侦探的主要工具。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心理侦探小说恐怕要数C. Daly King的Obelists at Sea (1932)。在该书中Daly King管发生的案子叫做"psychologist's murder case",并让四位心理学家对案情做了不同的推理。可惜的是Daly King虽然本人是心理学家,却没有把这一模式发扬光大,而Helen McCloy却通过1938年的Dance of Death推出了Dr. Basil Willing心理系列,完整地建立了“心理侦探”这个流派。

在侦探小说史上,最有名的侦探语录恐怕当数Sherlock Holmes的"When you have eliminated the impossible, whatever remains, however improbable, must be the truth."和Father Brown的"Where would a wise man hide a leaf? In a forest."在本作中Dr. Basil Willing说出了下面这句话:

Every criminal leaves psychic fingerprints, and he can't wear gloves to hide them.

在我看来这句话完全足以和前两句媲美。它既是Dr. Basil Willing的出场宣言,也是所有“心理侦探”的破案纲领,从此侦探解谜不再只是四处搜集烟头指纹,而可以更深层次地透视疑犯的内心世界。在Helen McCloy的Dr. Basil Willing系列中,最后几乎都是按照这个指导思想找到罪犯的心理破绽。我个人认为这是Helen McCloy对侦探小说的最大贡献。

本书还有一点不能不提的就是作者对于动机的挖掘。本书开始几乎所有疑犯都不具备杀人动机,随着情节的发展,一些人可能的动机被发掘出来,但直到最后作者才揭露真凶的动机。这个动机隐藏得非常巧妙,导致真凶身份极具意外性,但另一方面书中又给出了足够的线索,因此读来并不觉得突兀。另外凶手的这个动机非常深刻,单从这个动机来看,本书俨然已有了后代“社会派”的风范。在1938年本格推理大行其道的时期,Helen McCloy能够在whydunit下这么多功夫,是非常超前于时代的。

(这个评论还相当不完备,小说的很多细节没有讨论,以后我会逐步完善。)

Friday, April 03, 2009

Helen McCloy, Panic (1944)

女主角A的舅舅死在书房里,看上去像是自然死亡。警察B询问A她舅舅有没有留下来什么东西,A说没有。B告诉A她舅舅生前一直在研究加密算法,不久前声称搞出了一种既简单快捷又严密的新算法。A接受表兄C的建议到乡下歇息几天。

A到乡下当晚听到外面门口有奇怪的声音,追出去却不见人影。A带着自己的狗在水边发现奇怪的脚印,像是山羊一类动物的蹄印。

B追到A的住处教给她各种的加密算法,特别讲解了Vigenère算法。A在自己衣服里发现了舅舅的遗书,但无法解密。C也去看A。

A的盲狗被人杀死。最后A终于参透了密码的秘密。

[SPOILER +/-] 死亡留言、密码、真凶

A的舅舅其实是C杀死的。A的舅舅临死前把桌子搬动了位置,导致盲狗撞到了桌子上。C出于心虚杀死了盲狗。

在A住处周围搞鬼的是C。他的脚有病(club foot),长成了蹄形。

A的舅舅用打字机的第一行QWERTY做Vigenère算法的密钥,因为这是一个无意义的词因此难以破解。

这是一本很奇怪的书,可以归为欧美作品中少见的变格派。全书有大量的篇幅是B在介绍加密算法的发展历史,并附有详细的推演表,读上去就像是一本密码学的教科书。最后的解答也跟算法本身的实现有关。这种“炫学”的场景在欧美侦探小说中并不多见,更难想象是出自女作家之手。McCloy对密码学的兴趣在她晚年的The Imposter (1977)中亦有展现。

除了变格派这个特点,本书“空宅孤女”的设置应是继承自HIBK流派。书中另有两个不错的本格诡计。一是A的舅舅的死亡留言,相当新颖。二是关于水边脚印的解答,完全可以写成不可能犯罪。可惜McCloy本部书的重点显然不在于此。

Helen McCloy, The Deadly Truth (1941)

科学家A发明了一种“真话试剂”,喝了的人在一段时间内只会讲真话。A的朋友B趁机偷了几管,在派对上喂给其他的朋友喝。A发现药剂失窃,让B还给他,B不肯。

B的老公C和C的前妻D喝了试剂以后供出C和D离婚之后又和B结婚只是为了骗B的钱,C真正爱的还是D。B说C为了钱就会一直和她在一起。B的经济总管E突然莫名其妙地说B其实没有钱。

Dr. Willing来到派对的地方发现B被人用她自己的项链勒死在大房间里。Willing进入屋子之前蹭到了树叶,凶手听到响动仓促离开了现场。Willing由此推断耳聋的E不是凶手。

Willing在B的小木屋里发现一间首饰,并查到首饰的主人曾经将首饰报失。首饰失窃的时候B和D都在场,B当时指控D有盗癖偷了首饰,D否认。

Willing为了测试大家的耳音故意把一个金属盒子掉在地上,所有的人都做出了反应,只有E没动……

[SPOILER +/-] 推理

E装聋。如果他是真的耳聋,就算听不见声音,也能感觉到盒子落地的震动。他一动没动,说明他是刻意装聋。E故意鼓动工人罢工让B的股票下跌,自己好捞一票。

首饰其实是B自己偷的,她才有盗癖。她偷出A的药剂即是盗癖的表现。

凶手是A,他之前的很多举动表现出他有超凡的听力,只有他能听到树叶的响动。

关于“声音”的不在场证明颇有新意。

Thursday, April 02, 2009

Helen McCloy, Do Not Disturb (1943)

女主角A住进纽约的一间旅馆,听到隔壁房间传来男人的哭声,感到奇怪。询问前台,得知有一个刚做完阑尾炎手术的男孩住在隔壁的房间,多半是因为伤口疼痛而哭。A回到房间,仍然觉得不对劲,便到那间房间门口探查究竟。只见门口挂着Do Not Disturb的牌子,A犹豫片刻,还是决定敲门。门里出来一个男人B,自称是警察,在私审犯人。A虽然感到惊讶,但是还是离开了,结果在路上遭遇车祸,险些丧命。

A苏醒过来后意外地碰到自己的前夫C和好友D,原来C现在受雇于D的老公E。A的眼睛出了问题,在光线反差强烈的情况下会看不清东西。

A回到自己的旅馆房间,赫然发现一个男人F死在自己的床上!A打电话求助于C却得知C出门去了。A想报警又想起B是警察,害怕警察串通一气,便独自出逃。A读报纸知道死者是一名报社编辑。A一路上被人跟踪,在山里迷了路,在别人家里寄宿,终于还是被警察找到。

警察让A交出手里的“东西”,A却不知道他说的“东西”是什么。警察告诉A警局根本没有B这个警察。A正在困惑时,号称当时住在旅馆隔壁房间的心理医生G来到警局做证,C趁机带A逃离了警局,临走时A拿走了警察桌上死者F的手电筒。

C判断因为A的眼睛不好,所以她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自己却没有察觉。两人好不容易躲过了一波追捕,却被新冒出来的律师H用枪胁迫,他也要求A交出“东西”。C和A冒充保安逃了出来。两人上了火车,到站后却又被心理医生G截住。G也让A交出“东西”。

G的太太帮助A逃了出去。A拼命逃回D的住宅,在那里发现了手电筒的秘密……

[SPOILER +/-] 结局

手电筒的一节电池上贴着的标签可以揭下来,下面是一张D的老公写给纳粹的支票。死者F为D的老公工作发现了这张支票,作为D的老公的叛国证据保留了下来。大家找的“东西”就是这张支票。

D的老公在最后关头出现,却在争抢支票的时候撞中桌子倒地(!)。A把支票交给C,没想到C居然是为纳粹工作的!C为了找回支票被纳粹派到D的老公手下“工作”。A第一次进入旅馆隔壁房间的时候,C就在里间。开车撞倒A的也是C。C屡次救出A,也是怕支票落到警察手里。

最后C想要杀死A,却自己失手落下悬崖(!)。

本作作为惊悚小说行文流畅,推进速度适宜,并有一些不错的转折,只是结局让两个大怪戏剧性地失手既仓促又不可信。小说中段女主角晚上一个人在深山大房中寄宿的心理活动不错,这个“空宅孤女”的设置是McCloy的钟爱,在PanicThrough a Glass, Darkly里面都有出现。通过女主角无意识行动而延展追捕的设置像是Mary Roberts Rinehart一派,从这个角度来讲本作或可划归为HIBK (Had I but known)。

Helen McCloy, Cue for Murder (1942)

Anthony Boucher大力推荐的小说。

剧院附近的刀具店失窃,有人破窗而入,奇怪的是没有拿走店里的任何东西,反倒把笼子里的金丝雀放了出来。

Basil Willing看到有人掉了一本剧本,想把它还给对方,一路追到消防通道顶端,那人却消失不见。剧本上女主角A的一句对白下面画了一道粗线:"He cannot escape now, every hand is against him!"

剧院里的舞台上正上演一出话剧,一人躺在桌子上假扮尸体,话剧过程中女主角A、医生B、警察C三个角色接近过“尸体”。落幕以后“尸体”仍然躺在桌上不动,大家这才发现他已经死了!

Basil Willing和警方一起调查此案。凶器是道具当中的一把手术刀,手柄上有刻纹,因此留不下指纹。一只苍蝇总是落在手柄上,引起了Willing的兴趣。Willing和C的手表比B的手表快了十分钟。

Willing从A口中了解到B对A有点感觉,还了解到一年前C曾经带着A开车出了事故,撞死一个小女孩,C因此被关进监狱一年,期间还生了病。Willing早就看出C服过刑,因为C在大房间里走路习惯性地每走十二尺就折回,这是牢房的尺寸。之前警察递给C死者的香烟盒想留他的指纹,也被他避开。

为了搞清当时的案发经过,Willing来到剧院的彩排,相当于犯罪现场重建。戏班找到一个小孩愿意扮演尸体的角色。彩排结束时小孩念出了最后一句台词,引起大家震怒。原来在戏院里有这么一个迷信:最后一句台词在彩排的时候是不能念出来的。小孩当场被解雇。剧作家D蹦出来说他不怕这个迷信,愿意出演尸体。

刀具店再次被人闯入,金丝雀又从笼子里放了出来……

在接下来的演出中,悲剧再次发生。扮演尸体的D再次死在了舞台上。小孩供出他受雇于D,故意在彩排结束时念出最后一句台词,原因是D想自己出演尸体。警方猜测D知道凶手身份,想要敲诈凶手,结果反而被杀。

[SPOILER +/-] Dr. Willing的精彩推理

凶手是C。Willing从三点推出凶手身份。
  1. Willing追到消防通道顶端的时候和对面的大钟对了一下表,因为大风吹着大钟的指针,因此Willing的手表快了十分钟。C的手表也快了十分钟,说明他也和大钟对过表。剧院里只有在消防通道的顶上能看到大钟,因此C就是Willing追的人。C偷取A的剧本,因为剧本临时有变,C要确认自己还是在A说出那句台词之后下手。
  2. C在刀具店磨刀,临走的时候把小鸟放出来,是因为他看到笼子里的鸟想到了自己的牢狱生活。
  3. C在监狱服刑期间得了很严重的糖尿病。他行凶时因为激动手心大量出汗沾在了刀柄上。他的汗里面糖分很高因此招来了苍蝇。
当年撞死小女孩的其实是A,C为A背了黑锅。C杀死第一个死者是因为A要和死者结婚。

本作可以说是McCloy心理推理的代表作。书中的两条主要线索:金丝雀和苍蝇,极富创意。人物设置也比较成功,值得推荐。

Helen McCloy, Before I Die (1963)

有点老套的悬疑小说。有妇之夫A和年轻女子B热恋,决定和自己老婆离婚。A得知长久以来他一直以为是B父亲的人其实是B的老公。A太去找B夫试图挽救婚姻。B夫告诉A太当年B为了躲避俄军追捕逃进他家,从此他便把她收留,两人年龄相差四十岁。B声称总有一天要杀死B夫,但B夫因为贪恋肉体之欢所以一直还和B在一起。

B夫被人用镇纸打死在自己的房间里。B有不在场证明,A却没有,所以A成了最大的嫌疑人。在法庭上女人C出来为A做证说他当时不在现场。下来以后C告诉A太其实她做的伪证,因为C的老公也和B有染,C怀疑自己的老公可能是凶手,不想A替自己老公背黑锅。

[SPOILER +/-] 真凶

凶手是A太。B夫告诉她说准备放弃和B的婚姻成全B和A,A太一怒之下失手打死了B夫。

全书后半部大量描写A太的心理。

Wednesday, April 01, 2009

Helen McCloy, Mister Splitfoot (1968)

背景介绍:Splitfoot这里指恶魔,传说中撒旦的蹄子是分趾的。在1888年,Fox三姐妹住在一幢鬼屋中,她们管屋子里的鬼灵叫做"Mr. Splitfoot",并让它重复自己响指的声音,结果真的从屋里传来类似于响指的声音。Fox三姐妹因此成为现代招魂术(spiritualism)的鼻祖。

小姑娘A和她的朋友B讨论房子的传说,B告诉A只要说"Do as I do, Mr. Splitfoot!"就会从远处传来三记敲击声。A在房子里发现一个隐藏的阁楼,在里面可以听见下面人的谈话。A偷听到C和C太发生争吵。

Dr. Basil Willing因为路上发生事故所以住进暴风雪山庄。因为Willing的到来必须要给他腾一件卧房。楼上有一间空卧房,历史上有三个人曾经在里面睡过,都在第二天早上死于不知名的原因。A喊出"Do as I do, Mr. Splitfoot!",这时传来三记敲击声。同时B打来一个电话,说他在家来不了了。A听到这个消息晕了过去。如果不是B和她恶作剧,那么怎么会传来敲击声?

四个男人决定抽签在那个房间过夜。抽中的人得到一本书、一根蜡烛、一个铃铛。如果他看到奇怪的东西,就摇一下铃铛;如果有人跟他说话,就摇两下铃铛;如果受到攻击,就摇三下铃铛。C抽中进屋。三个男人和Dr. Willing在楼下,四个女人和小孩A在楼上。大家正在楼下聊天的时候,突然听见三声铃响……

等到大家上楼,C已经死在了自己的椅子上,身上没有明显的伤痕。房间里的鹦鹉发出类似"to brood"的声音。(McCloy好像很喜欢鸟,在Cue for Murder里面也有一个金丝雀的线索。)

楼下的男人都有不在场证明,而楼上的女人虽然有可能犯罪,但都没有明显的动机。A既想提供C太的作案动机,又不想供出阁楼,于是和B一起伪造了一封C太的信,烧了一半丢在壁炉里。最后C太也死在自己床上。

[SPOILER +/-] 诡计

凶手偷听到了A和B的谈话,准备了一个clicker(训练宠物的小装置,可以发出“咔嗒”的声音),在A说出"Do as I do, Mr. Splitfoot!"的时候捏了三下。凶手提出抽牌和铃铛的设置,在抽牌时动了手脚从而保证让C进屋。凶手最后一个从房间离开,离开前他用一根针扎进C的脖子后面杀死了C,伤口被C的头发盖住。凶手在楼下给壁炉添柴,造成一股热空气上升,吹动楼上的铃铛。

C临死前说的话是"Et tu, Brute!"这是恺撒大帝临死前说的话,意思是说:没想到我的好兄弟也会想要我死。

这本书通常归为心理密室,但其实并不是纯粹的心理密室,我想恐怕称为“机械心理密室”更合适,即指通过某种机械装置达成某种心理诡计。Through a Glass, Darkly也属这一类的诡计。

在原始的Fox三姐妹故事中有一个人叫做Bell,不知道是不是这个人的人名启发McCloy编出了铃铛的线索。

Monday, March 30, 2009

Carter Dickson, Nine, And Death Makes Ten (1940)

一艘船上总共有九名旅客,其中一名是H.M.。船上发生凶杀案,死者在自己舱里被利刃割喉而死,墙上有一枚清晰的指纹,死者包里找到一瓶墨水。船员取得船上所有人的指纹与墙上的指纹进行比对,却发现无一吻合!

船上有一个法国人A十分可疑,有人看到他从死者房间出来。取指纹的时候A的桌子上摊着墨水板,但是船员没让他使用自己的墨水板,整个过程中A表现得十分紧张,好像他就是凶手似的。女子B认出船上的一名男子C是他的表哥。B看到死者拿着一沓信,以为死者要敲诈C,因此试图替C掩护。

接下来A跳海自尽,过程有人目睹。是不是A行凶之后畏罪自杀?

船上拉响假警报,有人趁机溜到贮藏指纹卡片的房间,打晕了H.M.,却没有偷走保险箱里的指纹卡片,而只偷了几本护照。

[SPOILER +/-] 诡计

凶手是C。他一人分饰两角,假装晕船整天躲在船舱里,同时装扮成法国人A,以A的身份杀人,之后留下指纹。他留指纹的时候先在手指上蘸上墨水,然后用手绢擦抹,把凸纹上的墨水擦掉,留下凹纹里的墨水,按在墙上留下“凹纹的指纹”。他本来想用同样的方法留下假指纹给检验指纹的人,造成凶手是A的假象,再用假人装扮成A“跳海自杀”。但是检验指纹的人不让他用自己的墨水板,他只好留下自己的指纹,这样一来在所有的指纹卡片中就会有两张卡片上面有一样的指纹。没办法他只好拉响假警报盗取指纹卡片,因为他不知道指纹卡片在保险箱里所以未能得逞。

H.M.从几个地方看出了破绽。C自称是法国军官,却没有戴法国军官的防毒面具,而戴了平民的面具。法国军服只在帽子和袖子上有军衔杠,可是C的衣服领子上也有杠。唯一没有和A一起出现的人是C,唯一不知道卡片在保险箱里的人也是C。

继R. Austin Freeman, The Red Thumb Mark (1907)之后最好的关于指纹的不可能犯罪小说。

Friday, March 27, 2009

Carter Dickson, He Wouldn't Kill Patience (1944)

H.M.应邀来到动物园的爬虫馆参观毒液提取,却碰到两位年轻的魔术师A女和B男争吵不休。争斗过程中两个玻璃柜被打破,里面的爬虫跑了出来,现场乱成一锅粥。

动物园园长的女儿C请三人到家里做客。当晚大家到了园长家外,闻见里面有东西烧糊的味道。三人进入房间,却被人从外面把门锁住。魔术师把门锁弄开,H.M.发现园长书房的门缝里没有露出灯光,钥匙孔也从里面用纸堵住,便让人用刀子在门下的缝隙里捅,发现也被挡了纸。进屋后大家发现园长煤气中毒死在屋里,门窗的缝隙都用胶带从里面封住,难道是自杀?

C请H.M.帮助调查,因为她认为园长即便自杀,也不会让屋里养的一条名叫Patience蛇一块殉葬(书名由来)。A连续遭人暗算,先是险些被人放煤气毒死,然后是差点在走廊里被毒蛇咬死。

[SPOILER +/-] 密封胶带的诡计

凶手把园长打晕,打开煤气,把窗子封牢,在门下面贴上胶带,从门出去,然后在门外用吸尘器把胶条吸紧。凶手开吸尘器的声音好像轰炸机的声音(当时英国正在打仗),所以大家没有注意。凶手把三人锁在屋里是为了争取时间布置现场。凶手显然不知道三人来访,唯一一个不知道这个信息的人是园长的商业助理,她就是凶手。

书里还提到了一个有趣的十九世纪的把戏:自己会动的人偶,不需要人操纵,也没有人藏在里面。(参考:John Dickson Carr, The Crooked Hinge。)

[SPOILER +/-] 人偶诡计

人偶放在一个柱子上,显示下面的地板没有任何机关。那个柱子其实是空心的,里面通了压缩空气,控制人偶的关节运动。

H.M.最后放出毒蛇逼凶手招供。H.M.为什么不怕毒蛇咬到自己呢?

[SPOILER +/-] H.M.放蛇的诡计

蛇在玻璃地板上无法爬行。

本作开篇的一段闹剧让人捧腹,两个年轻魔术师的形象生动形象,密室诡计利用战时背景,别出心裁,最后的凶手揭露也相当意外,总的来讲是一部难得的佳作。

Thursday, March 26, 2009

Carter Dickson, A Graveyard to Let (1949)

本作献给Clayton Rawson。这里"to let"是“出租”的意思。

H.M.收到大富翁A的邀请,说要当他的面表演一个人间蒸发的奇迹。H.M.到了他的庄园,A修剪完一片灌木丛,把剪刀交给H.M.,然后当着他的面突然跳进游泳池。过了一会A的衣服帽子漂了上来,A却消失不见!当时泳池里还有A的女儿B以及B的未婚夫C(C也是A的合伙人)。H.M.让人把水放掉,里面没人。H.M.发现灌木丛是湿的但是剪刀是干的,说明A没有用剪刀。

在一次棒球演习过程中,有人在捡球时进入墓地,发现了中刀濒死的A。墓地有三个空桶。

[SPOILER +/-] 泳池消失的诡计

A为了偷钱逃跑串通B、C表演了这个把戏。A事先在身上涂满C常用的棕色的日晒霜,然后穿得严严实实,戴上帽子和手套,跳入泳池。C偷偷从泳池出来,A进入泳池后脱下衣服,然后化身成为C在B的身边冒出来。A走出泳池后再和C换位。A假装剪灌木丛是为了使戴手套看上去更加自然。A的手表也是棕色的,因此从远处看不出来。

A把自己身上的日晒霜洗掉,后来发现的桶就是用来装水的。C后来想杀死A,但是捅了两刀没有杀死。

有人对这本书评价不高,但我还比较喜欢,因为这个诡计不错。泳池里消失的问题S. S. Van Dine在The Dragon Murder Case里曾经提出过,但是Carr的解答显然更佳。本作的缺点是在消失之后节奏变得比较拖沓。

Carter Dickson, And So to Murder (1940)

是Carr以Carter Dickson为笔名发表的很差的小说。女子A受雇于电影公司改编剧本,结果电影公司发生了瓶子被打翻流出硫酸的事情。A收到匿名信让她去一个房间,她到了那里通过一根管子和另一头的人对话,结果从管子喷出硫酸,A险些中招。之后又发生枪击事件。最后有人给剧作家B的香烟下毒,B险些丧命。问题是B自己打开的一盒完整的香烟,凶手怎么在密封的香烟中下毒?

[SPOILER +/-] 诡计

凶手是B的老公。B中间因为咖啡烧开了离开了一下,把香烟放了下来,凶手趁机用一根烧了一半的毒香烟替换了无毒的香烟。凶手一开始不知道新来的剧作家是A,还以为是B,因此A一开始受到的攻击其实是针对B的。后来凶手知道搞错了,将错就错让人们以为一系列案子都是针对A的。

整部小说除了这个诡计再无其他亮点,很难相信是Carr的水准。

Wednesday, March 25, 2009

再谈诡计抄袭以及阅读侦探小说的乐趣

James问我如何看待推理漫画抄袭小说的问题。这一点我可能和大多数人的看法不太一样。我和绝大多数人一样也是先看的金田一,后看的《占星术杀人魔法》,但我读小说的时候心情仍然激动,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我想这可能跟我看书的角度有关。在看过很多的书以后,为了保持阅读的快感,我更多地是从作者而不是读者的角度看书。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会想:这个线索让我来写,会不会这样处理?作者的这个诡计是从哪里得来的灵感?布局参考了哪部前人的小说?一旦想明白了这些问题,我就会很高兴。所以我的阅读快感主要不是来自“猜凶手”或是“猜诡计”,而是来自“猜作者的思路”。有了这个着眼点,就算让我再看一千部侦探小说,我还是能够保持新鲜感。

打个比方,我看侦探小说就像是收集昆虫。收集昆虫的主要乐趣并不是欣赏每个昆虫长得有多漂亮、有多特别(虽然这也是乐趣之一),而更多的是研究昆虫的分类、演化。我看侦探小说也一样,每看完一部书,会想想这部书和作者之前的书有什么承接,对他之后的书有什么影响,和同时代其他作者的书有什么可以比较的地方。这是我阅读侦探小说的主要乐趣。

另外说说推理漫画。我个人非常喜欢看漫画,甚至觉得漫画是推理故事的最佳载体,因为漫画的形象性是文字不能比拟的,另外漫画和书一样,允许读者停下来思考,这一点是影视作品做不到的。可惜漫画对技法的要求比小说要高得多,因此不可能每部书都能有漫画。我个人对于侦探故事的各种载体都很喜欢,小说、漫画、电影、电视剧、电脑游戏(强烈推荐NDS上面的《逆转裁判》系列,有很多不可能犯罪精品),照单全收。最近有了小孩以后时间紧缩,更是迷上了四十年代的广播推理剧,上下班开车路上听得不亦乐乎。推荐一个Suspense系列,Carr为这个系列写过22个剧本。

Gwen Bristow & Bruce Manning, The Invisible Host (1930)

前两天提到诡计抄袭的时候提到这本书,多说几句。

时下大家提起“暴风雪山庄连续杀人”这种模式,总难免提起Agatha Christie的And Then There Were None (1939)。我还记得上初中的时候从一本书里读到该书大纲,立时热血上涌,到处想找来看。可惜我们中学的图书馆本来目录里有这本书,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弄丢了,害得我足足等了一年,才从一个同学那里借到。我花了一个下午看完,久久不能自已。后来上大学的时候跟同屋好友(不是侦探小说迷)讲起此书,最后解答的部分故意略过不提,害得那哥们一夜无眠,早上六点钟就爬起来去图书馆看最后一章,回来暴锤了我一顿,口称:“你不告诉我难道我不会自己去看?”一时传为笑谈。

但是And Then There Were None并不是这个模式的开山之作。早在9年前Bristow & Manning这对夫妻档就写出了这本The Invisible Host,布局和And Then There Were None如出一辙。

开篇八个人分别收到匿名邀请到一个地方聚会。大家到了那个地方,很快发现自己被囚禁了。留声机里传出神秘的声音,预告他们会一个一个地死去。房子里所有的仆人都被迷倒,然后发生连续死亡事件:
  1. 大家按照声音的提示打开衣橱,里面掉出第一具尸体A,大家都不认识。
  2. 声音告诉大家某处有毒药,想自杀的人可以自行取用。B想毒死其他人便倒毒药给大家喝,结果手拔塞子的时候便已中毒,不久身亡。
  3. 女人C被吓死。
  4. 灯突然熄掉,D紧张地按了椅子的扶手,触动机关中毒而死。
  5. 女人E试图从大门逃出,结果触电而死。
  6. 再次熄灯,灯亮时F被打死,子弹似乎从外面的庭院射入,G的头皮被子弹擦破。
至此八位客人还剩三位:G、H、I。H借帮助G包扎的机会突然把G打翻绑起来,这时I用刀子顶住G的后背……

[SPOILER +/-] 真相

凶手是G。他设计了一套音响系统,事先录下各种可能需要的话,完成之后杀死了电工(死者A)。他录音时对着玻璃杯讲话,从而隐藏了自己的声音。他在杀死F的时候开了两枪,一枪击中F,一枪擦过自己的头皮,造成凶手在庭院外面的假象。在所有的客人中只有G一个人和“声音”有过对话,H从这里看出了破绽。

H指出G是凶手以后,G让H帮他写供词。这也是G的计谋,因为H写字时有咬笔头的习惯,G事先在钢笔里藏了毒药。幸亏I提醒,H才幸免于难。最后H和I成功逃出,G自杀身亡。

[SPOILER +/-] 本作和And Then There Were None在布局上的6点相似之处
  1. 主要人物在一开始收到匿名邀请信。
  2. 到了地方发现主人不见身影。
  3. 主人做出死亡预告。在And Then There Were None里是十个小黑人,在本作中是留声机。
  4. 发生连续死亡事件。
  5. 主人是在场人物之一。
  6. 主人采用某种诡计隐藏自己的凶手身份。在And Then There Were None里面是假死,在本作中是用子弹打伤自己。

不同的是And Then There Were None里面最后所有人都死了,而本作最后活了两人,也正因为这个原因And Then There Were None的布局更加华丽,而童谣杀人、漂瓶解谜的手法也更加浪漫。

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是Agatha Christie在写And Then There Were None的时候有没有借鉴本作。需要指出的一点是本作在1934年曾经由Columbia电影公司改编成了电影The Ninth Guest,因此绝非无名小说。我个人认为Agatha Christie参考了本作的可能性相当大。

Leo Bruce, Case for Three Detectives (1936)

Leo Bruce的出道作。书名当中的three detectives意思是说一个案子由三个侦探来破,其实最后是一案四破,因为三位“著名侦探”的推理都不正确。

案子经过非常简单。在一个房子里,大家听到女主人的房间里传来一声枪响,赶过去发现房间大门自内锁住,遂破门而入。女主人中刀死在床上,电话线被切断。房间的窗子倒是可以出入,但是窗子下面的花圃地上没有脚印。书里附了一张有趣的图,和常见的插图不同,不是房子的平面图,而是房子外部的纵视图,标出了每扇窗户。

接下来到了本书最出彩的地方:三位“名侦探”出场了!他们是
  • Lord Simon Plimsoll (Lord Peter Whimsey)
  • Monsieur Amer Picon (Hercule Poirot)
  • Monsignor Smith (Father Brown)
这几人的言谈举止都和原型有几分神似。他们在鱼缸里找到两根绳子,可能是凶手使用的,但是凶手没有时间在大家破门而入的时间里顺绳子爬下窗子。他们了解到死者有一个继子可能是房子里的某个人。他们围绕“绳子”的使用给出了三种不同的答案:

[SPOILER +/-] Lord Simon Plimsoll的解答

凶手杀人之后从窗子爬出去,荡着一根同谋放下来的绳子到了隔壁屋。

[SPOILER +/-] Monsieur Amer Picon的解答

凶手杀人之后从窗子爬出去,顺着绳子爬到上面的空屋。

[SPOILER +/-] Monsignor Smith的解答

凶手杀人之后从窗子爬出去,荡着一根同谋放下来的绳子到了隔壁屋,再顺着绳子爬到上面的空屋。

三位侦探给出的凶手和手法都不一样,到底谁是对的?

[SPOILER +/-] Sergeant Beef揭露真凶

男主人和女主人合谋出演一场恶作剧,女主人在枕套上泼了红墨水,然后假装大叫假装被刺。

大家都以为男主人是凶手的时候,Sergeant Beef突然又来了一个转折。原来凶手另有其人!凶手进入现场以后识破女主人的恶作剧,遂假戏真做杀死了女主人。男主人怕被怀疑因此没有交代真相。

作者为了在结尾搞出多一重的转折而牺牲了fair play,这个处理我觉得可以接受。本书最精彩的地方在于对三位“名侦探”的描写惟妙惟肖,熟悉Dorothy Sayers、Agatha Christie、G. K. Chesterton的读者难免会心一笑。如果有人喜欢这一类的戏谑仿作,我推荐Marion Mainwaring的Murder in Pastiche (1955)。

Monday, March 23, 2009

关于诡计抄袭

说到诡计抄袭,忍不住多讲几句。其实我并不完全讨厌诡计抄袭。诡计这个东西有的时候很难讲,确实容易撞车。同样的诡计,在不同的布局下用出来,可以有完全不同的效果,对于这种“抄袭”,我不仅不反对,甚至可以欣赏。另外一点,所谓“抄袭”有的时候很难界定,甚至一些经典,也存在“抄袭”的嫌疑,这个我觉得不存在绝对的准则,只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Agatha Christie, And The There Were None (1939)够经典吧,其实早在9年前Gwen Bristow & Bruce Manning, The Invisible Host (1930)就给出了类似的布局,但是这毫不抹杀And The There Were None的地位。又比如岛田庄司的《异邦骑士》,和Gelett Burgess, Two O'Clock Courage (1934)惊人地相似,就有点说不清楚。再比如高木彬光的《魔咒之家》,那就是赤裸裸地抄袭John Dickson Carr, The Reader Is Warned (1939),士可忍孰不可忍了。我想关键是一个尺度的问题。

p.s. 关于《异邦骑士》和《魔咒之家》的抄袭问题,似乎以前没有人提出过,希望有人可以印证一下。

连城三纪彦《求生无门》(1990)

在迷诡讨论组上看到GFinger和天蝎小猪两位日系专家讨论这本书和我孙子武丸《杀戮之病》的相似处,很好奇所以搞来看了看。

本书第一章是一篇奇怪的文章,讲述“我”被人杀害七次的事情。从第二章开始主人公学校的老师A接到奇怪的电话,一个学生说他快要被人杀死,接着又有人在黑板上写出类似的话,还有人交上奇怪的作文。老师和几个热心的学生开始调查,慢慢锁定班上的学生B。老师发现日记(第一章的内容),里面记录的七次案件都是真实的命案,报纸上都有报道,难道凶手是学生B?难道他写的自己七次被害,其实是自己七次犯案?

[SPOILER +/-] 真相

日记的作者是B的父亲,他是连环杀人案的凶手。

就我个人的阅读体验,我并没有觉得《杀戮之病》抄袭本作。的确,混淆身份的叙述性诡计如出一辙,但是使用方法完全不同,本作并没有《杀戮之病》的那种冲击感,而且我相信这并不是因为我的阅读顺序。《杀戮之病》里面的布局更恢宏,留给读者的线索也更多,相比之下本作留下的线索并没有那么多(希望我没有漏过重要的线索),因此回味少一些。

我看的日系推理不够多,可能理解上有偏差,欢迎同仁指正。

p.s. 谁能告诉我这本书是哪年出版的?谢谢。

Sunday, March 22, 2009

David Louis Marsh, Dead Box: The Brown from the Sun Adventures (2004)

很难得欧美如今还有人在写真正的不可能犯罪小说。这部书从写作风格上看是不可能犯罪和硬汉的结合,作者可能受到了Bill Pronzini的影响。

故事开头极其抓人。警方收到死亡威胁,说某天下午一点会在某个地址发生凶杀案。警长带人到了地点,在房子四周装满监视器,派三个警察和自己各守房子的一边,每个人可以看到临边的两个人,同时也被临边的人监视。快到一点的时候一辆车被另一辆警车追缉,在房子跟前停了下来,车里出来一个女孩,冲进房子里的一个大保险箱里(里面可以走人的那种),把保险箱从里面锁住。警察叫来锁匠打开保险箱,发现女孩被人用刀刺死了!绝对不是自杀!

Sun侦探社的人开始调查这个案子,却在半截被人指控隐瞒案情,勒令中止调查。

以上是故事的第一部,基本上是解谜推理的布局。故事的第二部笔锋一转,讲一个叫Bill的硬汉,工作不顺,在书店碰到一个叫Holly的美女,然后莫名其妙地卷入一系列绑架、杀人的罪案中。这里面也有一段不可能犯罪。Bill被人下了药以后被绑到了一架飞机上,他在高空中看到巨大的“可口可乐”字样。之后警方接到电话举报Bill杀人,警方在Bill的屋里找到一具女尸,但是从尸体体温判断的作案时间看Bill并不在现场,Bill于是被释放。Bill收到一个录影带,里面有他和未成年女孩发生关系的录像,如果他不合作,对方就要把录影带公开。Bill完全不记得自己有过这个经历。

第三部两条线汇总。Holly就是追缉第一起命案里面死去的那个女孩的警察。Sun侦探社的侦探查出真凶。凶手要强奸Holly,Bill赶来救她……接下来是大段的动作片。

[SPOILER +/-] 保险箱杀人的诡计

凶手是警长。他布置这个局的目的是为了陷害Holly。他安排机会让Holly追查这个女孩,事先跟女孩说好如果无处可逃就躲到这个保险箱里给他打手机。女孩躲进保险箱以后他把自己的大衣挂起来,让两边的警察以为他还在岗位上,跑到保险箱门口敲门。女孩放他进去,他把女孩杀死,然后把保险箱撞上,事后篡改拼接监视器的录像。

[SPOILER +/-] Bill卷入的命案真相

所谓的飞机其实是模拟器。和女孩发生性关系的录像带系伪造。警长陷害Bill杀人,本来想通过中央系统控制房间温度,从而改变尸体温度,伪造凶手死亡时间。结果却把整个空调系统弄垮了。

我是在iPhone上看的Kindle版本,之前对这个作者可以说是一无所知。在网上查了一下,也查不到什么信息,好像还没有什么人注意到这部书。

Thursday, March 19, 2009

Norman Berrow, The Footprints of Satan (1950)

可能是Norman Berrow最好的不可能犯罪小说,主要是这部小说里面提出来的问题很新颖。

主人公Gregory来到乡村找他的Uncle Jake,这是一个宁静的小村庄,居民不多,说话都有点乡土气息。某天晚上天降大雪,直到快早上才停。Gregory早起在自家门口不远处发现奇怪的足迹,看上去像是动物的蹄子。Uncle Jake倒是有一头驴子,但足迹肯定不是四足动物留下的,因为脚印不是两行,只有一行。几个居民顺着足迹追踪,发现足迹踩过树丛,穿过小房子A和亭子B,还出现在六尺的高墙之上!大家一直追到足迹的尽头Mr. Mason的房子,发现Mason用根绳吊死在房后的树上,树枝上面靠近主干的地方掉了一点积雪。房子的房顶周围有一圈怪物的足迹,可是房顶既高且陡,怪物怎么能踩在上面不滑下来?Mason死时穿着一双11号的靴子,屋里也有11号靴子的足迹,但是他的脚只有7号,脚上的靴子可能是佣人留下的。

Miss Forbes提出一种超自然的解释。怪物之所以没能进入Mason的房子是因为门口挂了十字架,怪物进不去房子所以只好在房顶上转圈。Miss Forbes取出一份剪报,上面记录了1855年有人看到“恶魔的足印”。

警方从照片上发现足迹的细小差别。一共有两种蹄印:一种蹄印的左半边比右半边偏窄,还有一种蹄印的左右两边对称。树丛上的两个蹄印都是不对称的蹄印。

接下来居民Croxley死在去警察局的路上。他的头部有一个伤口,和蹄印的形状一样,似乎被怪物踏中。Croxley周围有一圈怪物的足印,距离他的尸体大约七八尺。除此以外就是他自己的脚印,再没有其他的脚印。大路上找到Croxley抽剩下的大半截雪茄。Gregory说案发当晚Uncle Jake的驴子自己从圈里冲了出去。

Detective-Inspector Smith必须解决如下的不可能犯罪问题:
  1. 怪物的足迹到底是什么东东留下来的?
  2. 第一起案子里的足迹如何能在雪地中间凭空出现?
  3. 怪物看起来有相当的重量,如何能站在树丛上留下脚印?
  4. 如何能穿过小房子A?(在小房子一边的墙根处消失,对面一边的墙根处又出现了。房子上锁,房顶上没有足迹,周围也没有其他的足迹。)
  5. 如何能出现在六尺高的墙上?
  6. 如何能穿过亭子B?(夏天亭子是开放式的,但是冬天亭子用木板一直封到房顶,形成一个密闭的屋子,而且锁住。亭子顶上没有足迹。)
  7. 如何能出现在Mason的房顶的边缘之上?(房子周围没有其他足印或者梯子一类的印迹。房顶中央有一处天窗,但是没有打开的迹象。如果打开天窗一定会有雪从倾斜的天窗上滑落,可是房顶上的积雪非常完整。而且天窗距房顶边缘的足迹也有相当的距离。)
  8. 怪物的足迹如何在Mason上吊处凭空消失?
  9. 第二起命案中怪物的足迹如何能在Croxley的尸体处消失?
[SPOILER +/-] 第一起命案的超复杂诡计(分9步完成)

凶手是Gregory。他把驴子的的两个蹄铁拆下来,反装在一双拆掉冰刀的冰鞋上。他在Mason屋里杀死了Mason,然后等雪停,制造出一系列的足迹。因为他把蹄铁反装,所以蹄印看上去的行进方向和他实际的行进方向相反。他的具体步骤如下:
  1. 把天窗的活页拆下来,然后把天窗整个卸下(而不是把天窗从里往外掀开)。这样天窗上的雪不会滑落。把蹄铁系在一根长杆子上,从天窗探出去,小心地在房顶四周留下足印。
  2. 穿着11号的靴子,腰里系着蹄铁,抱着Mason走到外面的大树底下。把绳子系在树枝靠近主干的地方(那个地方最低),并且在树干上一个突出来的节上留下蹬踏的痕迹,好像死者蹬着这里上树。腾出手以后,站在树节上把绳子往外挪一点,因为绳子如果离树干太近,尸体的脚会碰到树节,就没法“上吊”了。这个步骤完成以后树枝靠近主干的地方积雪被破坏。
  3. 脱下一只靴子给死者穿上,然后穿上蹄铁,用另一只脚保持平衡。原地起跳,空中转体变成背对尸体,用有蹄铁的那只脚着地(蹄铁因为反穿所以对着尸体),然后脱下另一只脚上的11号靴子,稍微扭转身体给尸体穿上。这解释了为什么怪物足迹消失的地方离尸体这么近。
  4. 一路走到亭子B。亭子B虽然用木板封到屋顶,但是木板上端和屋檐中间有一个缝,凶手用手指扒着这个缝绕亭子移动了半圈。
  5. 继续往前走。踩着一道矮墙登上高墙,在高墙上留下蹄印。(从蹄印的方向看好像是先碰到高墙然后碰到矮墙,实际情况相反。)
  6. 小房子A的房檐下有一些装饰性的环,凶手抓着环荡到了亭子的另一边。
  7. 继续往前走。脱下蹄铁在树丛上轻轻留下脚印。这里凶手犯了一个错误,用不对称的蹄铁留下了两个足印,看上去好像怪物在树丛上单腿蹦了一下。
  8. 在离家不远的地方换回自己的11号鞋(还是先换一只,再换一只),走回家里,留下回家足迹A。
  9. 第二天早上出来的时候,每迈一步就往旁边蹦一步,这样就制造出两条走向怪足印的足迹B和C。和之前走回家的足迹A连起来看,就好像Gregory早上出来第一个发现怪足迹(B),然后回屋一次(A),又出屋一次(C)。
这个诡计中取下天窗的一步感觉有疑问,如果真的把整个天窗取下,很难想象能不在屋顶留下痕迹。

[SPOILER +/-] 第二起命案的诡计

Croxley看到Gregory拆蹄铁,因此Gregory杀人灭口。他为了掩盖Croxley出现在他家附近的事实,把驴子拉出来走了一圈破坏Croxley的足迹,事后谎称驴子发疯。他穿上Croxley的鞋子走到第二现场,然后换上马蹄走开。

Croxley被袭击时掉了一截雪茄,因为雪茄还剩的很长,所以不会是Croxley自己扔的,说明第一现场在掉雪茄的地点附近。

Norman Berrow还玩弄了一个小的叙述性诡计。

[SPOILER +/-] 叙述性诡计

凶手Gregory一开始以类似主人公的面目出现(虽然不是第一人称),而且又是第一个发现尸体。一般来说,“发现”尸体的人不会是凶手,因为凶手早知道尸体在那里了。但是本作中“发现”尸体的人偏偏就是凶手。

总的来讲本书完成度相当高,颇值得推荐。气氛渲染非常成功,和1855年的历史事件结合紧密。书中人物形象最鲜明的是醉鬼Uncle Jake,其他人相对扁平。文字诙谐,叙述流畅,废话不多。缺点是书中关于“蓝女巫”的设置完全多此一举,可以删掉。

Agatha Christie, Evil under the Sun (1940)

前两天为了写书评重翻了一下Christianna Brand的Tour de Force,当时有一个感觉就是这书特别像Agatha Christie的某部小说,具体是哪部一时又想不起来。因为最近记忆力很差,所以还以为是deja vu。昨天早起突然想到是Evil under the Sun,赶紧查了一下,果然这两本书有巨多相似之处。分析如下(没读过这两本书的人慎入):

[SPOILER +/-] 两本书的6点雷同之处
  1. 两件案子都发生在海滩度假区。
  2. 都有一个丈夫有外遇,妻子很嫉妒。
  3. 两个凶手都有变装假扮死者以混淆死亡时间。
  4. 凶手作案之后都有用洗澡间。
  5. 都有敲诈勒索,而且都是红鲱鱼,真正的动机与勒索无关。
  6. 都有人有恐高症。这个太夸张了,侦探小说里面用到恐高症的并不多。
不同的是在制造不在场证明这一点上,Evil under the Sun的诡计是假扮尸体将死亡时间提前,而Tour de Force则是假扮死者出现将死亡时间推后。Agatha Christie的诡计更不同寻常。

根据这些比较,我可以肯定地说Tour de Force大量抄袭了Evil under the Sun!奇怪的是这么明显的抄袭以前却似乎没有人注意到。当然Christianna Brand也不是完全抄袭,也有自己的一些发挥,但是整体架构实在是太像了。

Tuesday, March 17, 2009

Christianna Brand, Jape de Chine (The Chinese Puzzle) (1963)

Tour de Force之后Christianna Brand其实还写过一部Cockrill的长篇,名为Jape de Chine,又称The Chinese Puzzle。这部书不知何故一直没能出版。本书是一部不可能犯罪,六个人在一间密室里举行通灵会,有人在大家眼皮底下被杀!

每当我读到“xxx写了一部不可能犯罪小说,但是很遗憾没有找到出版社出版”这样的话,就忍不住要以头撞墙。

补:Tony Medawar告诉我说这本书近期有可能会出版。耶!

Monday, March 16, 2009

Derek Smith, Come to Paddington Fair (1997)

Whistle up the Devil作者的未出版作品。说是未出版也不尽然,只是在欧美未出版,在日本民间出版过很少量的几本。我入手的是一套电子版,很遗憾的因为和提供者签了卖身契,因此不能和任何人共享,希望大家理解。

Dedicated to the memory of John Dickson Carr
Lord of the Sorcerers

相当精彩的不可能犯罪,个人认为比Whistle up the Devil更好,主要是没有Whistle up the Devil那么乱。

故事开头就很抓人。金库管理人A被警方抓住,以监守自盗罪名被关押,其实他被女人B出卖。A出狱以后展开复仇行动。警察收到一封奇怪的信,里面有两张话剧票,还有一张卡片,上买写着COME TO PADDINGTON FAIR……

警察接受邀请去看戏,在话剧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按照剧的内容,演员C对B开枪,枪声响起,黑暗中却出现了两处枪闪!灯亮时演员B倒地不起——被打死了。

警察在台下逮捕了A,A手里拿着一把手枪,招供自己是凶手。他说他接到一封神秘的信,告诉他B在剧院,于是他来复仇。但是他的枪口径是.25,而死者中的子弹是.32,两者不符。警察在死者身后的熊头里找到A的子弹,所以A的子弹其实没打中死者,他不是凶手。道具枪是一把真枪,口径.32,肯定有人把里面的空包弹换成了真子弹。

接下来调查谁有机会换子弹。根据道具师D的线索,枪是剧作家E亲自提供的,子弹是舞台监督F亲自放进手枪的。

看守换衣间的警察被人打晕,B墙上的相框打碎,里面的东西被人拿走。演员G在自家邮箱发现藏在B相框里的东西,是B和C的结婚证书。警方认为C和演员H有私情,为了摆脱B所以杀了她。在警方的施压下,C供出自己当年和B、A一起偷银行,并和B一起陷害A的事实。

警方从D的证词中发现漏洞。D承认自己把子弹放进手枪,但是他否认自己调换子弹。D说通常是由F装子弹,但是那天是他自己装的子弹。为了掩护D,F让D说还是F装的子弹。

G证实F其实在D装子弹之后又检查过子弹,并且在F检查完子弹以后,C拿起枪就上台了。难道凶手是F?

警方决定犯罪现场重建。

H招供说C上台之前验过手枪里的子弹,也就是说,没有任何人有机会调换子弹!案件发展到这里,终于变成了彻底的不可能犯罪。挑战读者。

[SPOILER +/-] 第一个解答(可惜不是真的)

C自己调换子弹自杀。

[SPOILER +/-] 第二个解答(复杂但是可行)

凶手是A,他出狱以后找到C,威胁他和自己合作除掉B,不然就把他当年的罪行捅出去。C正想和H结婚,正好借机除掉B。

A准备了两把枪,一把.25,还有一把和道具枪一样的.32。凶手用自己的.32调换道具枪,自己拿着道具枪。凶手事先对舞台后面的熊头开了一枪,在里面留下.25的子弹。

案发当天舞台上的C拿的是假道具枪。凶手用手里的.32(真道具枪)在舞台下开枪,打死B,然后再黑暗中把.32扔到舞台上C的脚下,自己手里拿着.25。C在黑暗中拾起真道具枪。之后A为了让手里的.25有火药反应,故意又向警察开了一枪。

C必须丢掉手里的假道具枪。因为害怕警察全面搜索,所以他故意把一匣空包弹放在容易找到的地方,造成“调换子弹”的假象。当晚C回到换衣间处理假道具枪,却撞到警卫。无奈他只好打晕警卫,为了掩盖自己取枪的目的,他打碎相框,造成要盗取结婚证的假象,并把结婚证放在G的信箱里。

警察发现了一处破绽:A在台下开枪时B正站在熊头前面,如果子弹真的击中熊头,那么必然先穿透B的头颅。事实上B的头颅没有子弹,因此熊头里的子弹必为先前所发。

和前一部Whistle up the Devil一样本作也用到了同谋。Derek Smith好像很偏爱二人诡计。

本书的不可能犯罪问题和John Brandon,The One-Minute Murder如出一辙,但是解答要好得太多。

Christianna Brand的长篇小说一览

终于整理完了Brand的长篇(之后虽然还有几部长篇,但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侦探小说,因此略过)。下面是我的个人打分:
  1. Death of Jezebel (5.5/5)
  2. London Particular (5/5)
  3. Green for Danger (4.5/5)
  4. Cat and Mouse (4.5/5)
  5. Tour de Force (4/5)
  6. Death in High Heels (3/5)
  7. Suddenly at His Residence (3/5)
  8. Heads You Lose (2/5)
其中Death of Jezebel有诡计附加分,所以打分超过满分。

接下来我还会抽空整理Brand的四部短篇集,但是应James的邀请,会先谈谈Leo Bruce的Case for Three Detectives和Norman Berrow的The Footprints of Satan

Christianna Brand, Tour de Force (1955)

经过多部小说的积累,Brand的写作技巧在各方面均已纯熟。这部小说是Brand真正意义上的收尾作。之后Brand虽然还写过一些小说,但都不再是真正纯粹的侦探小说,而更偏向于儿童文学、言情小说。长久以来人们一直在猜测为什么Brand在作家声望达到顶峰的时候突然选择激流勇退,我个人以为这是因为她无法超越自己的固有模式,不得已就此封笔。在这部书里Brand组合运用了之前的一系列惯用技巧,包括:广义密室、怪奇布置、大量的红鲱鱼、假指控、假招供,等等。

故事发生在意大利小岛上。Cockrill去那里度假,没想到碰到命案,结果成了busman's holiday(英语谚语,巴士司机度假还要开车,指放假还是不能好好休息。Dorothy Sayers有一部小说叫Busman's Honeymoon,也是取这个意思。中文直接翻成“大巴司机的蜜月”,意味全消)。本书里出现的Mr. Cecil就是Death in High Heels里面的时装设计师。

女子Vanda Lane死在自己的房间里,尸体被人布置得很整齐,身下一条红色披肩,是推理小说作家Louvaine的,身上穿了和服,上面血迹不多。换下来的湿泳衣团成一团挂在栏杆上。案发时间前后Cockrill一直在沙滩上,没有人脱离他的视线很久,也就是说没有人有足够的时间犯案,这是一起广义不可能犯罪。书间附有一张有意思的插图。

警方找到死者的一本书,上面记录了各人的各种隐私,下面写着金额,是死者的勒索记录本。看来大家都有作案动机。因为书页翻开在Cockrill那一页,所以当地警方怀疑Cockrill是凶手。Helen Rod险些被人刺死。Louvaine指控Helen Rod是凶手,因为她老公Leo Rod和Louvaine有染,而Louvaine和Vanda长得很像,所以Helen错杀了Vanda。接下来Louvaine又提出一种自己是凶手的诡计。

[SPOILER +/-] Louvaine提出的诡计

杀人后化装成死者出现,推迟死亡时间。

但是这个诡计不成立,因为大家有看到Vanda跳水,而Louvaine有恐高症,不可能化装成Vanda跳水。

[SPOILER +/-] Cockrill的假指控

凶手是Leo Rod。他和Louvaine有染,他进入Louvaine的房间拿起披肩,被Vanda看到。Leo杀死Vanda后扔掉勒索簿,趁着Helen在睡觉、Cockrill在看书溜回沙滩。

[SPOILER +/-] 真凶繁复的诡计

凶手是Vanda,死者是Louvaine。Vanda杀死Louvaine之后自己化装成Louvaine出现。

凶手杀人之后做了以下的布置:
  1. 把尸体眼睛、指甲上的妆去掉,头发上的红染料洗掉。
  2. 把自己带血的衣服给尸体换上。
  3. 因为尸体的头发未干,而湿头发会在毛巾上留下红色的印迹,所以在尸体下面垫上红围巾。
  4. 把桌子方向转过来,造成死者坐在桌子后面的假象。实际情况是凶手坐在桌子后面,死者进入凶手房间,在桌子前面被杀。
  5. 桌上有死者写小说用的人物素材本,为了掩饰,在每个人名下面写上一个数字,画上圆圈,改成“勒索簿”——绝妙!
  6. 以自己的本来面目Vanda出现,达到推迟死亡时间的目的。
  7. 在沙滩上的换衣间换装以Louvaine的面目出现。
  8. 换下来的Vanda的泳衣装在塑料口袋里,适当机会系在屋外的栏杆上。
Cockrill从三处看出了破绽。一是脱下来的泳衣一般不会团成一团裹在袋子里,二是凶手有一个表现暴露了她没有恐高症,三是凶手肩头的有一块印迹她自称是阳光烧伤,可是第二天消失了。

从风格上来说本书最像Agatha Christie(Brand至少在Death in High HeelsLondon Particular两部书里提到过Poirot经常挂在嘴边的"gray cells",显示出Agatha Christie的影响)。以前我说过Brand的作品更多的是complete而不是complex,但是这本书不仅complete,而且complex,表现在凶手的体力狂特性。缺点是有点过,不那么可信。

No Chinaman must figure in the story

V. No Chinaman must figure in the story. To understand why, one should refer to the following section of the Detection Club's Oath: "Do you promise to observe a seemly moderation in the use of Gangs, Conspiracies, Death-Rays, Ghosts, Hypnotism, Trap-Doors, Chinamen, Super-Criminals and Lunatics; and utterly and for ever to forswear Mysterious Poisons unknown to Science?"

-- Father Knox's Ten Commandments of Detective Fiction

记得小时候第一次读到Knox十诫,不明白为什么侦探小说里面不能有“中国人”。那时候还不晓得Chinaman是有贬义的称呼,就好像nigger之于黑人。后来逐渐知道Chinaman是指具有特异功能、神秘力量的“东方人”,不一定非得是中国人。Knox提出这一条,主要是针对Sax Rhomer的Dr. Fu Manchu。

Christianna Brand在Fog of Doubt的序言里再次提到Chinaman,给了明确的解释:

One of these was: "there shall be no Chinamen." By this was meant that scenes and characters should be "real"; the Mysterious East, unknown poisons, anything that was not possible, credible, acceptable to the standards of every day life---all that was out.

另外强烈推荐这篇序言,里面有很多Brand写小说的心得。

Tuesday, March 10, 2009

Christianna Brand, London Particular (1952)

先来介绍一下本书的技术背景。本书的美国版名字叫Fog of Doubt。这两个名字可以说各有千秋:London Particular突出了案发地点在伦敦,只有在伦敦特定的天气条件下才有可能成立,而Fog of Doubt则强调大雾。伦敦又称“雾都”,时常浓雾弥漫。本书成书的1952年,正是伦敦空气污染最严重的时期。1952年12月5日至10日间发生了著名的“大雾事件”,当时全城被大雾笼罩,剧院里的人看不见舞台,电影院里的人看不见屏幕,最厉害的几天人们走在街上甚至看不见自己的脚!等到10日浓雾散去,几天来的死亡人数比平时多出4000多人。经此悲剧,政府终于痛下决心改善空气条件,时至今日,伦敦的天气情况已经大有改观。

因为伦敦有这样特异的自然条件,长久以来侦探小说家经常用大雾来渲染神秘气氛。比如Arthur Conan Doyle在The Adventure of the Bruce-Partington Plans里就有这样的描写:

There was dense fog, however, and nothing could be seen.

用浓雾做诡计的也有先例,比如John Dickson Carr, The Lost Gallows。(这本书我将在以后介绍,里面有好几个小诡计被后人重复使用,甚至包括Ellery Queen的The Greek Coffin MysteryThe Siamese Twin Mystery。)

故事就是发生在大雾的设置下。一开篇女子A在医生B处接到电话,一人称被mastoid mallet袭击(一种医用锤子),给出的地址竟然是A和B的家里!A和B急忙往家赶,却因为漫天大雾走了好久才找到家,进门后发现死者被锤子击中头部死在电话机旁。

还是典型的英式推理:小房子,嫌疑人在开头便悉数出场,大量的红鲱鱼。另一位医生C的嫌疑最大,他当日出诊不在家,大雾中迷失方向找不到病人住所,最后无功而返,因此案发前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没有不在场证明。他说自己回家以后直接把车停进车库,然后发现的尸体,之后再没回过车里,可是他的车里却有血迹。C被警方关押。

[SPOILER +/-] Cockrill提出B打电话的诡计

拿起内线电话然后断断续续地按门铃,使门铃发出类似电话铃的声音。

B承认自己是凶手,Cockrill却仍不能确定。Cockrill问A案发当时她是不是一直和B在一起,不久A服药死亡。

小说接下来的部分基本上是法庭推理。B作证自己当日把车停在C的车库门口,因此C不可能一回家就把车停进车库,C于是被释放。B被关押。

女子D证明自己当日在楼上听到A和B一起进入屋子,因此B不可能有时间犯案,B于是被开释。但女子D的证词暴露了自己很早就见到了尸体,因此D反而成了最大的嫌疑人。另一女子E向Charlesworth承认自己踩到过死者的血,匆忙中和别人调换过鞋子。

最后轮到老太太F出庭,她的证词让所有人大跌眼镜——她居然自承是凶手!问题是她的右臂根本举不起来,怎么才能打死死者呢?

[SPOILER +/-] 老太太提出的手法

从楼上把锤子扔下去。无语了,G. K. Chesterton, The Hammer of God……

最后凶手受不了了自己出来认罪算了。

[SPOILER +/-] 诡计

凶手是B。他假装雾里看不见路下来找路,进房子完成谋杀,回到车里,在房前停下车,和A一起进屋。

诡计说穿了非常简单,但很精致。

本作最大的长处不在诡计,而在强大的布局。本作是Brand在自己的作品当中最喜欢的一部,她在前言中提到自己花了很多心思隐藏各条线索。的确,Brand在本作中展现了罕见的误导能力。通常意义上的误导只是让读者看不清谁是凶手,而这本书的误导更进一步,让读者看不清诡计会在哪里出现。也就是说,Brand通过布局不仅很好地隐藏了whodunit,而且狡猾地隐藏了howdunit。仔细分析如下。

[SPOILER +/-] 布局赏析

先看whodunit的误导。关于whodunit的误导有几个境界:
  1. 普通的误导就是安排很多嫌疑人,每个人都有作案动机。本书里的出场人物不多,但是几乎个个都有动机。
  2. 高级一点的误导是让凶手自承其罪,再为其开脱,从而引诱读者放弃凶手这条线。这需要一定的火候,搞不好会弄巧成拙。本书中凶手在一半篇幅的时候即站出来自承其罪。
  3. Brand让凶手一个人自认凶手还不够,还让多个人跳出来自认凶手!接二连三的confession让读者完全混乱。
再看howdunit的误导。凶手前后用了两个诡计,一个是电话的诡计,还有一个是雾中找路的诡计。第一个诡计在一半篇幅的时候便揭露出来,第二个诡计却是在全书的最后一句话才揭露出来,这就是布局的层次。Cockrill直觉地认为在凶手和证人一起进房子这个环节上会有诡计,因此调查得特别仔细。后来凶手正是在这个环节上得到了不在场证明,从而获释。因为花了这么多功夫在上面,最后凶手还被放掉了,读者会自然地以为这个环节上不再可能有诡计,但是最后的诡计偏偏还是在这个环节上!并且到最后一句话才揭晓!

如果换一个次一点的作家来写这个故事,很可能会写成枯燥无味的单线式剧情。先是有人死了,然后侦探调查,接下来法庭上嫌疑犯互相指证,最后揭露凶手的身份和诡计。那样的话就完全没有味道了。这就是好布局和坏布局的高下之分。

作者刻意地将诡计留到最后一句话揭露,达成了“最大惊奇”的完美效果,也是布局上的成功之处。说到“把真相留到最后一句话”,大家可能第一个想到我孙子武丸的《杀戮之病》。那个是靠叙述性诡计,而叙述性诡计大多数情况也是一种布局的诡计,可以说和本书各擅胜场。另外一个把真相留到最后的是C. Daly King, Obelists Fly High,虽然不是最后一句话,不过也差不多。单以冲击力而论,《杀戮之病》要强过Obelists Fly HighLondon Particular,但还不是最强的。我个人认为最强的“最后一句话真相”当推Ellery Queen, A Fine and Private Place,当然,只是我的个人意见。

Wednesday, March 04, 2009

Christianna Brand, Cat and Mouse (1950)

Julian Symons百大侦探小说之一。

Julian Symons的品位一向极差,他本身写的更多的是犯罪小说而不是侦探小说,选的这部书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侦探小说,归为心理悬疑更合适。事实上这本书作为心理悬疑还是相当不错的,虽然没有太多侦探的成分,但是充分展示了Brand转折情节(twist)的能力。

本作恐怕是Brand所有长篇中出场人物最少的一本。和之前的几部不同,主要人物不是在一开始集体出场,而是逐一出场。这也是心理悬疑的特点。

女性杂志编辑Katinka长期和一个叫Amista的女读者通信,并给了一些恋爱方面的建议。一天Katinka决定到Amista住的地方去看她。Katinka在当地碰到了侦探Chucky和女邮差Miss Evans。Miss Evans带她到了Amista的住址,遇到了房主Carlyon和他的两个仆人Dai和Mrs Love。Carlyon却声称自己没有结婚,也不认识什么Amista,请Katinka离开。Katinka进门时在桌上看到一封Amista署名的信,Carlyon否认有过此信。

Katina无奈只好离开,却在路上崴了脚。Carlyon不太情愿地将她收留。当晚,Katina在睡梦中迷迷糊糊地看到一个非人的怪物,十分恐怖。她第二天早上起来发现自己的手袋被人翻过。

宅子里来了一位客人。Katinka听到有人尖叫,出去在走廊里看到那位客人满手是血……

Katinka发现有人被关在房间里。那人透过窗玻璃给她写字,只写了三个字母AMI,Dai忽然出现了。Katinka认为主仆三人联合起来把Carlyon的太太囚禁了,吓得往山上逃去,终于被Dai追回。

Katinka回来碰到愤怒的Carlyon。原来Carlyon的妻子Angela本来貌美如花,却在一场车祸中毁容,Carlyon一方面请人给她治病(之前那个满手是血的客人其实是医生),一方面把家里的镜子都藏起,不让她看到自己的容貌。但是碰到Katinka搅局,Carlyon的妻子溜到房间外面偷看了镜子,整个人崩溃了。Katinka这才意识到自己闯了大祸,Carlyon妻子想要写的是"a mirror"而不是"Amista"。

Carlyon指责Katikna潜入他的房子就是为了猎取花边新闻,Katinka则坚称自己收到Amista的信。Carlyon还是不承认认识什么Amista。Carlyon看到了毁容后的Angela,她手上戴了一枚戒指,Carlyon觉得自己在哪里见过,却又想不起来。

一位老太太突然造访,是Carlyon妻子的姨妈。Carlyon给她看了他们的结婚照片,老太太伤心地离开了。

Chucky带着Katinka潜入阁楼,在上面发现很多的衣服和鞋,还看到了Carlyon当年的结婚证。结婚证上Angela的职业写的是“艺术家”。二人拿走了一张Carlyon的结婚照片。两人正在阁楼里的时候被Dai活捉。两人跟Dai聊天,从他口中得知事故当天Dai正好放假,Carlyon独自开车带着Angela兜风,结果车翻了。Carlyon为此极度自责。

Carlyon回来发现有人进过阁楼,暴跳如雷。他质问Chucky和Katinka是怎么回事,Chucky谎称自己和Katinka在阁楼约会。盛怒之下的Carlyon把Katinka逐出家门,临出门前Angela下楼把一样东东硬塞给Katinka。

Katinka忽然意识到自己住在Carlyon家的头一天晚上,Angela便已经潜入自己房间找镜子,那么后来她在窗户上写字的时候,应该已经照过镜子,"AMI"就不会是"a mirror"而应该是"Amista"。Angela就是Amista!便在此时,Angela从房子里跑了出来,Carlyon追在后面。Angela一直跑到悬崖纵身跳下,Carlyon在后面慢了一步。Katinka、Chucky和Miss Evans一起目睹了这一切。

Angela当场摔死。临死前她手里攥着一张便条,上面写着“Angela:今晚和我在山洞见面”,署名是Amista。到底谁是Amista?Angela尸体旁有一根捕兔圈,Evans看到好像是Angela坠崖后,Carlyon扔下来的。

Carlyon被判无罪,因为大家看到Angela是自己跳崖,而不是被推下来的。Katinka和Carlyon发生激烈争吵。Katinka指控Carlyon为了夺取Angela的财产,先把她杀死,再找来毁容的Amista冒充。Carlyon反问他上哪儿这么方便地找来一个毁容的人?

Carlyon因为找不到Angela的戒指而把Mrs Love解雇。Mrs Love愤怒地来找Katinka,让她交出戒指。Katinka说自己没拿过戒指,并把手袋里的东东都倒出来给她看,没想到真的在里面发现了戒指!原来Katinka离开Carlyon家的时候Angela把戒指塞进了她的包里。

濒临崩溃的Katinka继续咬人,她说Dai把自己在车祸中毁容的女儿贡献出来,帮Carlyon做Angela的替代物,作为交换Carlyon帮他女儿做整容手术。Chucky哼了一首歌。Katinka忽然想到自己在哪里看到过Angela的戒指了,那是在著名钢琴家Angel Soone的表演上,当时Angel Soone戴着这枚戒指,弹了这首曲子。原来Angela就是Angel Soone!

Carolyn妻子的姨妈又来了。她提起外甥女的死亡似乎并不是十分悲痛,但她想要回原来属于她外甥女的一些物品。一个偶然的机会,她看到了Katinka手袋里Carlyon的结婚照片。老太太叫道:这不是我的外甥女!与此同时,Katinka也惊呼:这不是Angel Soone!

Katinka拿着照片去找Carlyon,问他是不是结过两次婚。Carlyon承认他结过两次婚,并且很不幸两位妻子先后出了车祸。正因为有过第一次不幸的经历,所以他才和Angel Soone秘密结婚。他躲到偏僻的乡村里,就是因为自己经历复杂,妻子又是公众人物,不想让媒体知道。

Katinka非常同情Carlyon的悲惨遭遇,便在此时,她突然领悟到了照片里隐藏的可怕真相……

[SPOILER +/-] 真相

Miss Evans是真正的Amista,她一直暗恋Carlyon。Kantinka第一次去Carlyon家,在桌上看到Amista的信,是Miss Evans放在那里的。

老太太的外甥女多年前就已经死了,因此老太太的外甥女不是Angel Soone。结婚照片里的女人既不是老太太的外甥女,又不是Angel Soone,因此Carlyon结过三次婚!Chucky很早就知道了,因为阁楼里有一双很大的拖鞋,不适合Angel Soone的小脚。

真相是Carlyon害死了自己的前两任妻子。他和Angel Soone结婚后不久,Angel被戒指划破手指感染,再也不能弹琴,也就断了Carlyon的财源。Carlyon想伪造车祸害死Angel,结果Angel只是被毁容而没有死。

字条是Angela写给Katinka的,想告诉她发生的一切。本来她只写了“今晚和我在山洞见面”,Carlyon在前面加上"Angela",后面加上"Amista",搞得好像是Amista写给Angela的。Carlyon追Angela的时候带了一条捕兔圈,后来没有用,便从崖上扔下(这个设定完全是多此一举)。

最后Carlyon原形毕露,不得善终。

本作的特点是情节不断转折起伏,不读到最后不明白真相,恐怖气氛营造一流,是难得的心理悬疑佳作。Brand的作品有一个特点,就是出场人物不多,环境相对固定,看似不怎么复杂,却能在有限的空间里穷尽几乎所有的可能性。如果用一个词概括,不是“复杂”(complex),而是“详尽”(complete)。这一点在本作得到了充分的展示。全书大部分的篇幅都是Katinka的内心活动,以及她和Carlyon的对话。嫌疑人也就寥寥几个。利用这么少的资源,最后结尾却能一转再转,这就是Brand编故事的能力。(题外:嫌疑人数目很少却还能搞出超强的转折,这方面的最强作当数John Dickson Carr, The Problem of the Green Capsule。)

Tuesday, March 03, 2009

Christianna Brand, Death of Jezebel (1949)

在经历四本长篇的铺垫之后,作者的最高作终于出场了!绝对的五颗星不可能犯罪!从诡计到布局,从气氛渲染到人物塑造,无一输给Carr。事实上这本书的题献给Clairborn McD. Carr,不知道和John Dickson Carr是什么关系?(Carr的太太应该是叫Clarice Carr。)

介绍本书之前必须要先介绍一下题目中的Jezebel,不然无法很好地理解书中的诡计和气氛渲染。Jezebel是圣经旧约中古以色列的一个女王,当时以色列分为南北两个部分,她是北方王国的女王。在她的统治下北方王国的臣民过着放荡荒淫的生活。她作威作福了一阵,最后的下场却相当悲惨,儿子被杀,自己也被阉臣扔出窗外,尸体被狗吃掉,只剩头颅和手脚。今天Jezebel已成了淫荡坏女人的代名词。

本书开头照例有演员表。其中Johny Wise在序章里面就死掉了,3个责任人(Isabel Drew、Earl Anderson、Perpetua Kirk)接连收到死亡恐吓信,另外尚有主角4人(Edgar Port、Brian Bryan、George Exmouth、Susan Betchley),共计7人。7人后来死掉了2人,只剩5人,也就是说凶手是5选1,可还是相当地难猜。这也是Brand擅长的一点:在嫌犯数目很少的情况下还能够玩出很多的转折和花样。这一点在Cat and Mouse里面有更强的体现,那是后话。

现在来介绍凶案发生的场景。凶案发生在一个两层的舞台上,无论是要到舞台的上层还是下层,都必须要经过后台。后台只有一扇门通向外面,一直由Susan Betchley从外侧看守,内侧上闩。舞台下层有一群铠甲骑士,披着不同颜色的斗篷,各自戴着面罩,因此看不出谁是谁。事先的安排是Brian白骑士、George蓝骑士、Earl红骑士,Isabel则在上层阳台。后台有一副空的铠甲。

在演出进行到一半的时候,Isabel在众目睽睽之下,突然从上层坠落,触地身亡(知道为什么要介绍Jezebel的背景了吧——模仿杀人!)。当时舞台上左边是蓝骑士,右边是红骑士。白骑士的马受惊带他跑回了后台。红骑士下马检视尸体,发现Isabel已死,惶恐之下摇摇晃晃地退回后台。过一会儿白骑士Brian打开后台连接外面的门,和Susan Betchley回到舞台上,Brian把自己的白斗篷轻轻盖在Isabel身上。Inspector Cockrill作为观众目睹了这一切。

警官Cockrill和Charlesworth检查尸体,发现尸体上有两根5尺长的绳圈,而从下层到上层阳台约有15尺长。死者被人用手而不是绳圈勒死。死者身上有一块吊坠,还有一封信,上面写着一首诗,大意是说“这个小礼物来自左边的神秘骑士”(the Mystery Knight upon the left)。

红骑士Earl不见踪影。Perpetua Kirk被人绑在一个换衣间里,众人把她解救出来。她说自己被一个穿白色斗篷的人袭击,因为Brian穿的是白色斗篷,而袭击她的那人声音很像Brian,所以她指控Brian。Brian矢口否认,并声称任何人只要把斗篷的衬里翻出来都是白色的。

[SPOILER +/-] Charlesworth判断Earl Anderson为凶手并解释手法

红骑士Earl给Isabel留下吊坠和信,引诱她往外面看,用绳圈把她拉下来,然后伺机靠近她把她掐死。诗里的"the left"其实为"thy left",就是“你的左边”。Isabel面向观众,她的左边是舞台的右边,而右边正是红骑士。

没想到接下来Perpetua收到一个包裹,里面是Earl的人头!

Cockrill收到Fran打来的电话(Fran是Heads You Lose里面的那个漂亮女孩,现在已经当妈妈了,汗……),提供线索说听到一个人打电话约Earl出来。也就是说,表演的时候Earl不在舞台上,那么舞台上的红骑士到底是谁?Fran看到打电话那人身穿雨衣,Brian倒是一天到晚都穿雨衣,但是那天下雨,别人也有可能穿雨衣。

George证实在演出开始前看到盔甲面具里白骑士和红骑士的眼睛,其中红骑士的眼睛是棕色的。Edgar Port的眼睛是棕色的,并且只有他能买的起昂贵的吊坠,因此George和Susan合起来指控Edgar先杀死了Earl,再冒充Earl为红骑士杀死了Isabel,方法同前。Edgar Port反咬一口,指控George和Susan合谋杀死了Isabel。

[SPOILER +/-] Edgar指控George和Susan为凶手并解释手法

Susan在演出表演前掐死Isabel,把尸体靠在阳台上,然后退出后台。Edgar把门从里闩上,到舞台上用绳子把Isabel拉下来。

Brian却推翻了这一假说。Edgar在指控过程中暴露了自己知晓诗的内容,可是警方从来没有公布过诗的内容,因此Edgar是送挂坠、写诗的人。

接下来情节有了戏剧性的发展。George、Edgar、Perpetua和Brian分别主动坦白自己是红骑士。Edgar说演出前收到Earl的电报说有事不能来,让自己替他出场。Brian则给出了自己冒充红骑士杀人的手法。

[SPOILER +/-] Brian提出的巧妙手法

Brian把一副空铠甲穿上白斗篷,系在马上装扮成自己,自己则穿上红斗篷变身为红骑士。他用绳子把Isabel拉下来,假装过去检视的时候把Isabel掐死。之后他假装受惊吓退到后台,去除红斗篷,换回白斗篷,打开后台的门,以白骑士的身份和Susan一起回到舞台。

Cockrill推翻了这一手法,因为他一直看到Brian在白骑士的盔甲里(虽然看不见脸,但是能看到面罩里的眼睛),不可能冒充红骑士。

各人的证词接连被推翻,接下来到了Cockrill揭露真凶的时候了。照例由Cockrill先来一个假指控。

[SPOILER +/-] Cockrill的精妙假指控

凶手是Perpetua Kirk。她上楼掐死Isabel,表演一半时把Isabel从阳台上推下去,自己跑下楼到后台,藏在空铠甲里,之后假装遭坏人绑架关进换衣间。

[SPOILER +/-] 真凶的惊天诡计

凶手是Brian。他把一副空铠甲绑在马上冒充为白骑士,自己则上楼掐死Isabel,之后对着白骑士的马扔下尸体,让马受惊跑回后台,自己下楼回到后台,穿上盔甲,披上白斗篷,打开后台的门和Susan一起回到舞台上。他为Isabel的尸体披上白斗篷,是为了把系盔甲的绳圈系在Isabel身上。他总是穿着雨衣,是为了能够方便地隐藏人头。

问题是George和Cockrill怎么会在空的铠甲里看到人的眼睛呢?——那是因为,Brian在里面放了Earl的人头!

史上最强无头尸诡计。

Brian的作案动机是替双胞胎兄弟Johny Wise报仇。他的真名是Briant Wise,连起来读就成了Brian Twice,再变形就成了Brian Bryan。

最终所有的线索都得到了完美的解决。本书有诸多值得玩味之处,只粗读一遍很难全部领会,甚至可能会漏过作者的一些精妙布置,因此有必要详加剖析。

[SPOILER +/-] 诡计赏析

凶手的手法不止是一条诡计,而是很多条诡计的组合。他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让自己有不在场证明。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完成了一系列的步骤。Brand非常公平地为每一个步骤留下了线索。我们现在按照时间顺序来仔细分析一下凶手的行动:
  1. 打电话把Earl Anderson约出来。线索:Fran看到的雨衣人。
  2. 杀死Earl并切头。线索:Perpetua收到Earl的人头。
  3. 把人头装进盔甲里。线索:凶手穿雨衣隐藏人头。
  4. 把空盔甲系在马上。线索:两根绳圈。
  5. 把Perpetua关起来。线索:Perpetua看到身穿白斗篷的人,并且听到Brian的声音。
  6. 上楼掐死Isabel。线索:验尸结果。
  7. 把Isabel的尸体扔下阳台,使自己的马受惊跑回后台。线索:模仿杀人。
  8. 回到后台换上盔甲。线索:白骑士的马跑回后台,其余骑士惊呆在舞台上。
  9. 回到舞台,把从马上解下来的绳圈系在Isabel身上。线索:Brian为Isabel的尸体盖上斗篷。
整个行动没有一点多余,也没有一点遗漏。如果非要鸡蛋里挑骨头,作者没有解释凶手杀完人回到后台,如何处理Earl的人头。这不是很大的问题,比方说藏在盔甲里就好了。另一个比较大的问题是,如果凶手扔下尸体以后,马没有回到后台,那他该怎么办。那样的话,大家只要看到空铠甲,马上就能判断出凶手是白骑士,而且凶手将没有任何机会弥补。当然,这是侦探小说,没必要苛求作者,可以假定凶手都是完全犯罪艺术家(笑)。

本书的核心诡计当然是那个人头的利用。我认为这个诡计最强悍的地方还不在于它的变态性(虽然它确实很变态),而在于读者根本想不到作者用了无头尸诡计。这要归功于作者费心的布局和误导,主要有以下两点:
  1. 作者用了绝大部分的篇幅去尝试解决密室,所以读者的兴奋点都在密室上面,人头反而忽略了,这是很高级的误导技巧。可能有读者会觉得本作中的无头尸没有Heads You Lose里那么血腥震颤,甚至有些一笔带过,这其实是作者有意为之,不是弱点。
  2. 铠甲武士的设定。作者反复强调一旦穿上铠甲就辨不出里面的人,所以读者的注意力都在猜测谁是红骑士。殊不知铠甲在本书中的主要功能不是隐藏里面的人,而是能够露出眼睛!
通过这个例子我们看到,一部成功的侦探小说光靠诡计是不够的,一定要有强大的误导做保障。

赏析完诡计,我们从侦探小说的几个要素来看看本书的优胜处:
  1. 诡计。这个前面讨论过了。我一向认为诡计的最高境界不是“想不出凶手用了什么诡计”,而是“想不到这里居然还有诡计!”作者成功地达成了这一点。
  2. 布局。本书的布局非常有条不紊。所有的线索都交待给读者,但并不是一下子全都交待出来,而是先交待一部分,试探性地提出解答,然后再交待新线索推翻原来的解答,如此往复,最终达成了一案六破的惊人效果。这种“层层剥茧、多重解答”的叙述手法也是Carr和Queen经常采用的。
  3. 气氛。本书的气氛渲染相当成功。铠甲骑士和Jezebel本身就具有传说色彩,作为模仿杀人的素材再好不过。Brand身为女性作家把人物的恐惧心理刻画得入木三分。
  4. 人物形象。最成功的应该是Isabel,其骄横性格一览无余,可惜很早就死掉了。凶手具有双面性格,最后的自杀悲剧性十足。
最后,读者可能会感叹,Christianna Brand身为英国女作家,为什么能想出日本男作家中都罕见的变态诡计?这一点非其本人当然无法给出明确答案,但我猜测这跟她悲惨的童年经历和异常丰富的社会履历有关。Brand自幼丧母,和父亲在马来和印度讨生活,十七岁就开始打工挣钱,在成为专职作家之前,做过婴儿看护、商业种植、房屋装饰、服装打包、工艺品展示、女子俱乐部运营、夜总会小姐、职业舞者、秘书等诸多工作 [Christianna Brand, What Dread Hand头版护封封底说明],有过这么多的生活历练,头脑比一般的家庭主妇复杂也就不奇怪了。

Monday, March 02, 2009

Christianna Brand, Suddenly at His Residence (1947)

作者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不可能犯罪,而且一来就是两个。不幸的是两个诡计都比较一般,而除了这两个诡计全书几乎再无亮点。

出场人物共10人,其中2位死者,1位凶手。

第一个死者中毒死在小房子里,门外的路上铺满沙子。早上一人给死者送饭,从窗户里发现尸体,没有进屋便放下托盘折回。沙子上只有送饭人的来去两行脚印。

[SPOILER +/-] 诡计

凶手就是送饭人。她的脚很小,前一天晚上毒死死者的时候让来去两行脚印挨在一起,第二天送饭的时候用大一点的脚印把原先的脚印盖住。

这个诡计是John Dickson Carr, The White Priory Murders当中提出的一个诡计(不是最终诡计)的变形。

第二个死者死在房间里,地上布满灰尘,只有死者自己的脚印。

[SPOILER +/-] 诡计

把吸尘器里的灰尘倒出来,再用吸尘器的吹管吹平。穿着死者的鞋倒退而出,再把鞋扔回到死者身边。

照例有假指控。真凶前后被指控了两次,其他几个嫌疑人也有被指控。其中有一个指控很有想像力:一个嫌犯身着泳衣进入小屋,如何能在身上隐藏毒药?

[SPOILER +/-] 诡计

藏在钢笔里。(假指控)

是作者比较差的作品,但是能看出作者开始往不可能犯罪的方向努力。

Friday, February 27, 2009

Christianna Brand, Green for Danger (1944)

如果要把Christianna Brand的作品按照时间顺序做一个划分,我想可以分成如下的三个时期:

早期(不成熟):
1941 Death in High Heels
1942 Heads You Lose

中期(成熟):
1944 Green for Danger
1947 Suddenly at His Residence (The Crooked Wreath)
1948 Death of Jezebel
1950 Cat and Mouse
1952 London Particular (Fog of Doubt)
1955 Tour de Force
1957 The Three-Cornered Halo

晚期(快要淡出了):
1977 A Ring of Roses
1978 The Honey Harlot
1979 The Rose in Darkness

(短篇集和非侦探小说不计入)

如果说早期的作品尚比较混乱,那么Green for Danger标志着Brand的写作进入了一个成熟期。从各个角度看,这都是一部相当成功的本格推理。

故事发生在二战期间的一家战地医院里。一位伤员动了一个很简单的手术,却在最后手术快要完成时输氧的环节上死掉了。Cockrill出面调查此事。医院里的气瓶有三种,笑气、氧气、二氧化碳,分别用黑色、黑白色、绿色区分。Cockrill怀疑有人在气瓶上动了手脚,医生却告诉他高压气瓶都是特制的,常人无法往里充气,不同气瓶的接头也都是特制的,不可能接错。

接下来又有一名护士被杀。死者中刀死亡,尸体被人平放在手术台上,穿上了手术服,还戴上了口罩和手套,刀插在胸口。凶手为什么要把尸体做这样奇怪的布置?为什么要把刀拔出来再插在胸口?(尸体身上有两处刀伤,第一处是致命的,第二处胸口的是死后的布置。)

不久医院再次为一名伤员做手术,Cockrill不放心,亲自监工。伤员险些再次死于输氧的环节,幸亏Cockrill及时出面阻止。

[SPOILER +/-] Cockrill破解气瓶诡计

凶手把一个二氧化碳气瓶外面涂了黑白色伪造成氧气瓶。

[SPOILER +/-] 凶手为什么要做怪奇布置

凶手的手术服上沾了黑色的油漆,于是凶手把有油漆的地方挖了个洞。为了掩饰这个洞,凶手给尸体穿上手术服,再把刀插在洞的位置,让人以为洞是刀子插出来的。

[SPOILER +/-] Cockrill推出真凶

凶手是一名护士,她作案的动机是因为两名伤员都曾经是救护队的成员,当年她妈妈压在废墟下面,救护队没有救。第一名死者刚搬进医院的时候脸上都是灰,手术前一天晚上只有凶手给他洗过脸,因此只有凶手能认出他的身份,有时间能准备假气瓶。Cockrill就是从这点推出了凶手。

本书照例有红鲱鱼和假指控。

[SPOILER +/-] 假指控一

嫌犯1的兄弟是德国播音员,两位伤员都听到她的声音都觉得似曾相识,嫌犯1为了不暴露自己不光彩的身份而杀人灭口。

[SPOILER +/-] 假指控二

嫌犯2的小孩被人撞死了,嫌犯2只看到撞人者的自行车。第一名死者原来是一名邮递员,在英国邮递员骑的是红色的自行车,嫌犯2当年看到的就是一辆红色的自行车……(当然,这是假指控。)

个人认为本书最出彩的地方还不是那个气瓶的诡计,而是凶手对死者尸体的怪奇布置。“怪奇布置”(bizarre situation)是我造的一个术语,意指凶手为了掩饰某种线索而对现场进行的某种违反常理的布置,比如Ellery Queen The Chinese Orange Mystery里反转的房间。Ellery Queen恐怕是所有侦探小说家里最擅长怪奇布置的,而这本书里的怪奇布置丝毫不逊。数年后Brand在Tour de Force里还有更加复杂、更加精彩的怪奇布置。

很多人评价本书为Brand的最高作,就我个人而言更喜欢Death of JezebelLondon Particular。但无论如何,这都是一部近乎完美的本格推理:诡计、情节、战时背景、凶手深刻的作案动机,都达到了相当的高度,几乎没有弱点。

Thursday, February 26, 2009

假指控(false accusation)

Heads You Lose 里Cockrill最后采用了“假指控”的手法揭露真凶。所谓“假指控”(false accusation)是我编的一个术语,是指侦探在已知凶手身份的情况下,因为证据不足无法用正常方法指控,从而故意指控不是凶手的人为凶手,诱骗真正的凶手采取某种行动露出马脚(比如Ellery Queen, The Greek Coffin Mystery),或者使其于心不忍而自承其罪(比如John Dickson Carr, The Crooked Hinge)。

从技术上看,假指控有以下好处:
  • 多重解答。假指控本身是一个解答,真正的指控又是一个解答。如果都有推理的话就更好了,谜题会显得更加丰富。
  • 更加戏剧性的结尾。假指控使结尾额外多出一个转折(twist),加重了凶手的意外性。
  • 强化侦探和凶手的超人形象。如果找不到证据指控,就说明凶手的作案手法相当成功,是对凶手能力的肯定。而在没有证据指控的情况下还能迫使凶手现形,则更加凸显了侦探的能力。
  • 反映凶手的人物性格。如果凶手为了不让无辜之人受牵连而自承其罪,说明他的性格中有善良一面,或许有较深沉的杀人动机。

Christianna Brand, Heads You Lose (1942)

如果说Christianna Brand的第一部书尚有些平淡,那么第二部书开始展现她的想象力。本书获得$1000的Red Badge Prize。平心而论这本书从技术上来讲是Brand所有书里较差的一本,但因为是她开始尝试不可能犯罪的起点,并且是Inspector Cockrill的出场作,所以意义重大。

本书照例正文前附人物表,共计10人,其中2名死者,1名凶手。

故事情节非常简单。在一个英国房子里发生凶杀案,死者女性A,头被砍掉。接着警察收到一个女人打来的电话,说Fran(房子里最漂亮的女孩)将是下一个受害者。警方对Fran进行保护,第二天却发现另一个女孩B的尸体,头也被砍下,用围巾系在身上。尸体周围的雪地上没有脚印,通向雪地的门在雪停之前由内部锁住,没有钥匙无法打开。

无头尸+雪地无足迹杀人,读者看到这里的时候恐怕会不由自主地心跳加快,这将是一部多么激动人心的不可能犯罪啊?

很遗憾,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

虽然故事一开始的架构相当宏大,但是之后的发展和最后的解答相当令人失望。首先是Cockrill发现有十分钟的时间通向雪地的门是开的,也就是说这十分钟的时间里,房子里的任何人都可以完成凶案,返回房子,然后让大雪把脚印掩盖。说白了,根本不是无足迹杀人。

好吧,无足迹杀人泡汤了,不过我们还有无头尸。说不定Brand准备了精彩的换头诡计?接着往下看。

Cockrill盘查各个嫌疑人,发现其中一个男人竟然是B的丈夫。Cockrill猜测打电话的人其实是B,她发现了凶手的身份,打恐吓电话的目的是为了让警察快来,阻止凶手继续犯案(这个想法很离奇,不过很有创意)。凶手为了灭口把她杀掉了。

[SPOILER +/-] Cockrill的第一个解答

凶手是老太太。她杀了B以后把尸体藏在自己的书桌下面,自己异常冷静写报税的信,之后伺机把尸体搬出去。

天啊,天下竟有这么酷的老太太。从这个解答可以看到Brand身为女性作家却不惧怕尸体。

[SPOILER +/-] Cockrill的第二个解答

凶手是宅子主人。他深爱Fran却没有结果,寂寞之中变态了。他杀死B以后在雪停之前把尸体搬了出去。

B谎称自己把眼镜忘在了房子里,溜进房子打电话,是为了让警察留意房子。

很遗憾,一直到最后也没看到哪里需要“无头尸”这个设定,完全是多余的。

虽然本书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不可能犯罪,也基本没什么推理,但也并非一无是处。中间宅子的主人和Cockrill一起探讨雪地无足迹杀人的诡计,提出用降落伞、用网球拍绑在脚上当雪橇,都相当的有创意,可惜没有就此展开。之后又有人提出用涉水爬树的方法不留下足迹,一度让人以为Brand使用了“看上去不是密室,但其实是密室”的设定(比如Ellery Queen, The Chinese Orange Mystery),可惜也不是。虽然有诸多遗憾之处,不过通过这几个例子我们还是可以看到Brand在写作生涯伊始便钟情于不可能犯罪,勇于挑战密室、无足迹杀人、无头尸这些传统谜题,精神可嘉。此时距离她惊天动地的无头尸诡计 Death of Jezebel 尚有七年。

Wednesday, February 25, 2009

Christianna Brand, Death in High Heels (1941)

Christianna Brand的出道作Death in High Heels发表于1941年,黄金时代的尾声。本书的设定是标准得不能再标准的英式谜题(British mystery)。英式谜题没有明确的定义,通常是指出场人物数目有限,一开始便排队出场(而不是像Raymond Chandler那样每一章蹦出来一个新人),死者、凶犯、嫌犯都在其中,故事地点基本不变,以及大量的红鲱鱼(假线索)。

这本书的舞台是一个时装店,出场人物都是店里的员工,有老板A、时装设计师B、老板的副手CD、秘书E、站台FGH、模特IJ、清洁工K,共计11人。小说正文之前有人物列表,大家一开始便都出场,很快死亡1人,凶手在剩下的10人中找。

故事开始是讲时装店的几人买来打扫卫生的清洁剂,不慎掉了一点在地毯上。中午吃饭的时候老板的一名副手D中毒死掉了,查明就是清洁剂的毒。是谁溜进厨房下的毒?

警察按部就班地调查案情,分类整理每个人获取毒药的可能性、下毒的可能性、动机。在第3章第3节列了一个10行3列的大表——制表也是英式谜题的常见工具。

红鲱鱼1:时装设计师B的裤带里发现毒药渣。之后警察查明他只是想和抛弃他的同性恋人一同自杀,最终未能实施。

红鲱鱼2:秘书E曾溜进死者办公室开死者的保险箱,因为里面有对她不利的文件。

F险些睡死在自己房间里,现场留有遗书,用大写字母写成(真的遗书很少会用大写字母),字迹散乱,遗书里F声称自己是毒死D的凶手。F入睡之前C和H去看她,C按规定给过她一杯安眠药,走后把钥匙给了H。H声称自己把钥匙丢在了邮箱里,但是后来钥匙却在桌子上找到。安眠药玻璃杯上没有C的指纹,却有F和H的指纹。现场有一副手套,看上去伪造遗书的人戴这幅手套太大,所以自己写得很乱。警方怀疑H试图谋杀F。

苏醒过来的F承认自己下的毒,她本意不是要毒死D,而是想让C生病,这样C就不能外派了(大家都想得到外派的机会)。没想到D吃了C的午饭。侦探Charlesworth却说她不是凶手。

Charlesworth接连指控G和J,随即揪出真凶。

[SPOILER +/-] 真相

凶手是C。她和A有私情,不想自己外派以后D和A搞在一起,因此害死D。她没有机会接近撒在地板上的毒药,从后门溜走,到药店另买了一份药,下在午饭里。F自杀以后C看到可以利用这个机会,便伪造遗书。她擦去了玻璃杯上自己的指纹,戴上手套写下遗书,因为手套太小(而不是太大),所以字迹散乱。

H后来来到现场,认为自杀对F是一种解脱,便没有救她。H不小心摸了玻璃杯,留下了自己的指纹。她后来为了掩盖自己进入过现场的事实,说了一系列谎言。

Charlesworth从两点推出了凶手。没有人看到C上楼,可是吃中饭的时候她从楼上下来,说明她走后门上的楼。C无意中说到F "make an end of her life"而不是"put an end of her life",这个用词和遗书的用词一样。

本书人物并不算多,但是几乎个个都有嫌疑,最后揭谜的时候更是多重解答、转折不断。这种误导的技术显然受到Agatha Christie的影响。缺点是最后的推理比较薄,读者不太可能想到。

总而言之,Christianna Brand的出道作是一部中规中矩的正统英式谜题。

系统整理:Christianna Brand

最近看自己的blog感觉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缺乏系统性。系统整理对于研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是必不可少的基本功。只有做过整理,才能在这基础上做更加深入的分析。系统整理可以横向,也可以竖向。横向是指对某一个专题进行整理,比如密室;竖向则是对一个或多个作者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整理,探寻作品演变的规律。相比之下竖向整理更容易一些。

我现在试着练习竖向整理,需要选一个作家入手。古典侦探小说发展史中最重要的作家无疑是三巨头John Dickson Carr、Agatha Christie、Ellery Queen。他们的作品比较多,我虽然看过大部分,但是没有很多的整理经验,用来上手显然不太合适。最好是挑选一位作品比较少,但又比较有分量,写作风格变化较大的作者。这样既不会太困难,又不会太无趣。经过考虑,我选定了Christianna Brand。

Christianna Brand是后黄金时代的重要作家。她的作品不多,但继承和发扬了古典本格,很有自己的特点。接下来我会在我的blog里按照时间顺序一一介绍她的长篇作品。首先还是从技术的角度整理,因为这是最基本的东西,有了这个做保障,再来思考她的风格演化。

鮎川哲也《碑文谷事件》(1999) Part 2

5. 白昼的恶魔

凶案现场有飞机撒下的传单,上面压过轮胎印,警方由此断定案发时间在撒传单的时间之前。头号嫌疑犯有不在场证明。

[SPOILER +/-] 诡计

凶手自己包的飞机撒下传单。

6. 蓝色的练习曲

这是一篇inverted mystery。男人和情妇合谋谋杀妻子。男人掐死妻子之后把她伪装成上吊自杀的样子,并伪造遗书。情妇则装扮成妻子模样坐车,制造妻子还活着的假象。

[SPOILER +/-] 凶手的破绽

男人为了点烟打开电热器,不小心烧断了保险丝,他于是把电热器丢掉了。鬼贯在现场找不到任何可以引发短路的东东,并且妻子没有理由扔掉电热器,由此判断妻子进家门的时候已经停电了。她怎么可能在黑暗之中写遗书、自杀?

7. 谁的尸体

本书的最佳作。画家A的三个朋友在3月3日分别收到以A为名寄来的包裹,里面分别装着塑料绳、硫酸空瓶、手枪。A否认自己寄出过包裹。数日后警方发现疑似B的无头尸,尸体穿着B的衣服,指纹都被硫酸腐蚀掉。尸体身中两弹,经确认是从之前包裹里的手枪射出,由此判断死亡时间应在包裹寄出时间之前,也就是3月2日上午以前。但是奇怪的是,3月2日下午有人见过活着的B!

警方认为B杀了自己的某个仇人,将其尸体伪装成自己的尸体,寄出包裹后潜逃。几个月之后,有人在某处发现一颗脑袋,经牙齿鉴定是B的朋友C。警方更加确定是B杀死了C。

B的妻子不相信自己老公会是杀人犯,独力调查。终于,她在C的家中发现一个打开的3月5日生产的罐头,上面有C的指纹,说明3月5日C还活着,因此C不可能是那具无头尸。此外,她还从牙医处问清当时以C的名义看牙的病患脖子上有刺青,那是B的标志,因此人头其实是B的。B妻由此认定是C杀死了B。

[SPOILER +/-] 真相及诡计

凶手是收到手枪的女人。她3月2日寄出包裹,3月3日收到包裹,拿出里面的手枪。因为手枪事先击发过,所以上面已经有火药味。之后她用这把手枪杀死了B,切下B头,用硫酸销毁指纹,隔天她把手枪交给警察,误导警察做出B伪造尸体潜逃的假象。

当初B为了省钱冒充是C用C的会员卡去看牙。凶手在报纸上看到B的人头已被发现,警方正在通过牙齿调查,害怕警方查到C的头上。如果C站出来说自己没死,死的是冒充自己去看牙的B,那么之前的设计就都白费了,凶手为此又杀死了C。凶手杀死C之后,把他的尸体分尸,藏在石膏像里(加强版The Adventure of the Six Napoleans!)

凶手有一点运气不好。她开的两枪当中有一枪射进了屏风里,那扇屏风是3月3日才搬进去的,说明凶手死于3月3日,而不是之前推定的3月2日。

8.人之所谓殉情

这一个故事没有鬼贯。山林里发现疑似殉情的男女尸体,已成白骨,无法精确推断死亡时间。警方查出男性死者是某公司职员A,女性死者是他的情妇B。是A的妻子发现了他们的私情因而杀人吗?还是A的公司同僚为了掩盖自己的贪污罪行?

[SPOILER +/-] 奇特的动机及诡计

女死者B本是自杀而死。如果她晚死一个月,她的定期存款就会期满,全额支付给她的姐姐。B的姐姐和姐夫为了将B的死亡时间推后一个月,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分别以A和B的身份出现,制造二人有私情的假象,之后再杀死A和B埋在一起,伪装殉情自杀。

死亡现场有一个破绽:有打开的啤酒罐却没有开罐器。印象中仿佛Dorothy Sayers的某部小说也有这么一条线索,不是很确定了。

(完)

Tuesday, February 10, 2009

山口雅也《活尸之死》(1989)

本书为“设定推理”的典范之作(我不愿意说是开山之作,因为在这之前已有类似的科幻设定推理出现)。序章讲的是一具早已鉴定死亡的尸体复活,从而道出本书的特殊设定——死人可以复活为活尸。

接下来的故事分为两部。第一部“虽生犹死”介绍故事发生的大舞台——殡仪馆“微笑墓园”;第二部“虽死犹生”讲述在微笑墓园发生的系列离奇杀人案。

【第一部“虽生犹死”】

先来介绍微笑墓园的家族族谱。这一点对案情发展很重要。

         罗拉===史迈利===莫妮卡
         |           |
  --------------    ----
  |    |    |  |    |  |
  史  海=威  欧=洁  约=伊  詹  杰
  蒂  伦 廉  布 西  翰 莎  姆  森
  芬       莱 卡    贝  士
  |       恩      拉*
  |              |
  葛              赤
  林              夏

* 伊莎贝拉是约翰的情妇,赤夏是伊莎贝拉原来的孩子。

葛林和赤夏一起去微笑墓园见爷爷史迈利。史迈利当年的妻子罗拉因为史迈利有外遇而自杀,史迈利之后和外遇对象莫妮卡结婚。他制定了一份遗嘱,把财产分成六等分,分别给约翰、威廉、詹姆士、洁西卡四兄妹,妻子莫妮卡,还有葛林。

赤夏在殡仪馆滑旱冰,正赶上有客人进来,赤夏害怕被人发现便躲在了一具棺木后面,没想到棺木里爬出了一个人!几人惊恐之下撞作一团,赤夏带着棺木滑向餐厅。餐厅里约翰正在和莫妮卡就火葬展开激烈争吵。约翰支持火葬,莫妮卡坚决反对,这时棺木冲了进来把大家都撞翻了……调查发现不过是有个员工在棺材里面午睡。

茶会上赤夏、约翰、莫妮卡和葛林喝下加砂糖的咖啡。史迈利和葛林就死亡展开谈话,史迈利拿起一个家族成员都有的镇纸,翻到背面,上面写着memento mori,意思是“不要忘记你将会死亡”。茶会结束前史迈利交给葛林一罐巧克力,葛林回到房间吃了两块就死了。

葛林死了以后又活了回来,成为活尸。葛林隐瞒自己已死的事实,继续和赤夏玩耍。镇上连续发生三起年轻女性失踪的案件,大家风传说杰森又回来了。杰森是史迈利的儿子,二十年前曾经杀死数名年轻女子,并加以分尸。警方后来在山里找到了杰森已经腐烂的尸体,现在大家猜测杰森死人复活。

葛林为了保存自己的肉体,让哈斯博士把自己的血全抽出来,注入防腐剂。

史迈利受病痛折磨已久,服下砒霜自杀。有人把家里的防腐剂偷走了。

有人在约翰的桌上留下纸条:
JOHN 11:24 2:11 SECOND DEATH
似乎预言约翰将是下一个死者。约翰立下遗嘱,把自己继承来的钱统统都给伊莎贝拉。

伊莎贝拉在约翰的办公室发现约翰背部中短剑(海狸刀),死在地上,旁边打碎一只怀表,上面的时间是11:07。警方调查发现现场呈现密室状态。正在大家讨论案情的时候,约翰从地上爬起来了!

【第二部“虽死犹生”】

约翰复活以后,声称自己没看清凶手相貌,之后却又指认威廉。威廉摆出不在场证明。威廉说约翰打电话叫他送海狸刀到办公室,伊莎贝拉却自告奋勇去送。约翰开着灵车逃了出去,葛林开了另一辆灵车追在后面。结果发生连环车祸,灵车爆炸。葛林在车祸现场附近拾到约翰的假发,内侧有血迹。

警方从现场录影带发现一名可疑的“面罩人”。因为现场呈密室状态,所以面罩人只可能通过一个方式进入——第二天葬礼上要用的棺材。警方打开棺材,发现里面居然是空的!(Ellery Queen's The Greek Coffin Mystery

警方查到棺材里本来盛放的是一个叫做法林顿的富豪。现场丢失了五千元现金、一个镇纸、法林顿的死亡诊断书,还发现了三张狗的火葬申请书。“面罩人”和约翰一起呆在停尸间的时间只有5秒钟,所以如果是“面罩人”作案,只能在这5秒钟的时间里。灵车车祸现场没有找到约翰的尸体,只有一些零散尸块,不能肯定是不是约翰。警方在约翰的办公室的保险箱上采到一枚指纹,除此以外没有其他指纹,甚至连约翰的指纹都没有,估计是凶手擦掉了。

葛林继续调查自己的命案。他想查自己那天喝咖啡加过的砂糖,却发现砂糖罐子被人不小心打破了,但他还是取得了一些白色粉末。

警方查到法林顿的真实身份是前一段时间开车从崖上翻下去的地产商欧布莱恩,法林顿是威廉为了宣传自己的电影虚构出来的人物。史迈利的尸体也从棺材里消失了!

赤夏认为凶手是二十年前死掉的杰森,和葛林独力展开调查。杰森的日记里记载了童年时代的约翰对威廉的虐待,约翰曾恶作剧地将肉汁抹在威廉的生殖器上,使威廉受到“那家伙”的攻击。与此同时警方发现保险箱上的指纹属于欧布莱恩,难道他复活了?

灵车车祸里的尸块确认不是约翰。警方在一位高中女生失踪前拍的照片的玻璃镜像里看到微笑墓园的灵车。

微笑墓园发生抬错棺事件,葬礼上打开棺木,却发现里面躺的不是死者,而是一只狗。工作人员诺曼被痛骂。葛林替诺曼辩解说死者名为Arthur Hound,而狗的名字却比人还气派,无怪乎会搞错。詹姆士不接受辩词,因为每个尸体的卡片上都清清楚楚地写着要送往的灵安室的名字,并用颜色加以区分。几位工作人员被降职罚薪。

赤夏怀疑杰森的双胞胎兄弟詹姆士是真正的杰森,但是神父否定了这一说法。当年的杰森被火葬烧成灰烬,已不可能复活。

[SPOILER +/-] 崔西警官做出精彩推理,指控詹姆士为凶手

发生女性失踪案件之后警方曾设路障检查过往车辆,却没发现失踪者,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载有失踪者的车是微笑墓园的灵车,警方不会仔细检查灵车。约翰就是诱拐女性的人,他的死亡现场有三张狗的火葬申请书,是为了火化尸体灭迹。

杀死约翰的“面罩人”是詹姆士。他利用欧布莱恩车祸全身骨折的便利,把尸体分解,自己躺进棺材以后,把欧布莱恩的头、手臂盖在自己身体上方,从而伪装成尸体,混进灵柩室,在5秒钟之内杀死了约翰。接下来用欧布莱恩的断手在保险箱上留下指纹,制造欧布莱恩复活的假象。

关于利用尸体进行伪装的诡计,参见Christianna Brand的Death of Jezebel

就在崔西警官完成推理的时候,大家发现詹姆士其实已经死了,现正处于活尸状态。詹姆士不知道是谁杀死了自己。

[SPOILER +/-] 詹姆士解说案发当天事情经过

詹姆士确实是“面罩人”。他通过窗户进出现场,窗户后来被约翰锁上。詹姆士进入现场的真实目的是为了弄死约翰的猫,因为当年约翰把肉汁涂在他的生殖器上,致使他的生殖器被山猫咬断了。詹姆士用欧布莱恩的手沾了自己脸上的油,在保险箱上留下指纹,以混淆视听。

接下来发生一连串惊人的转折。凶手向莫妮卡下手,被一名死者阻止!葛林站出来揭露真相。

[SPOILER +/-] 真相

约翰要杀死莫妮卡的时候,被史迈利(活尸状态)撞下窗户。

抬错棺事件之所以会发生,是因为诺曼是红绿色盲,分不清卡片上的颜色。诺曼当初认不出盛面粉的青豌豆图案的罐子,错拿了盛砒霜的红辣椒图案的罐子,手一滑便撒了一些砒霜在砂糖罐子里。这是一起事故。

同样喝了砂糖红茶的还有约翰和莫妮卡,所以他们也是活尸。赤夏因为怕胖所以偷偷倒掉了咖啡,逃过一劫。

成为活尸的约翰想立遗嘱将财产留给伊莎贝拉,但他为此必须假装自己还活着,立遗嘱之后再被人杀死。他于是自编自导了办公室里的凶杀案。他叫威廉给自己送刀,然后打碎怀表,是为了栽赃给威廉。没想到伊莎贝拉把刀送过来了。他为了假装自己刚死不久,用了暖包使自己的表皮保持一定温度。他的办公室里没有他的指纹,是因为死人皮肤不会分泌油脂。

约翰茶会之前就戴上了假发,内侧的血迹说明他那时候已经死了,戴假发是为了遮盖头上的洞。杀死约翰的是莫妮卡,她是狂热的宗教信徒。她自己早些时候自然死亡又活过来了,认为这就是《圣经》上记载的末日审判——人一共要经历两次死亡,第一次肉体死亡,第二次接受审判,好人获得永生,坏人第二次死亡(second death)。这也是为什么她反对火葬,因为需要留下遗体让人复活。她用镇纸杀死约翰,是为了让他接受末日审判。

她在约翰桌上留下的威胁信,其实是在史迈利死亡之前,因此上面写的second death并不是指在史迈利之后轮到约翰,而是指约翰如果不加以检点,就算暂时复活了,以后还是会second death。纸条上的“约翰”不是指死者约翰,而是指《约翰书》。11:24是第11章第24节的意思。她之后又用镇纸杀死了詹姆士。

这本书最让人惊叹的地方还不在独特的设定,而在于如此庞大的布局、纷杂的线索,最后都能派上用场,每个线头都能收住,显然作者花了很多心思,修改过很多遍。“百大本格推理小说第一名”的封号尚值商榷,但毋庸置疑,这是一部罕见的佳作。

Monday, February 09, 2009

Mike Ashley, The Mammoth Book of Perfect Crimes and Impossible Mysteries (2006) Part 6

26. Forrest Rosaire, The Poisoned Bowl

一人收到死亡威胁信的同时中毒身亡,没有吃任何东西,之后尸体的舌头被人切掉。

[SPOILER +/-] 诡计

毒下在假牙里。

参照John Dickson Carr的The Red Widow Murders

27. Bill Pronzini, Proof of Guilt

消失的手枪。

[SPOILER +/-] 诡计

吃到肚子里。

为什么大家总是反复使用同一个诡计?Nicholas Olde的The Windmill,Ellery Queen的The American Gun Mystery,Clayton Rawson的No Coffin for a Corpse,金田一《上海人鱼杀人事件》……

28. Barry Longyear, Slaughterhouse

很不错的机械密室。老太太中弹死在自己床上,一人有重大嫌疑。问题是房间的门由老太太床头的按钮控制,只有按下按钮,门才能开,而一旦松开按钮,门便打不开。凶手行凶之后是怎么离开房间的呢?警察试了很多方法,比如进门后用张卡片把门顶开等等,都不能奏效,门框严丝合缝。

[SPOILER +/-] 诡计

倒一点水在按钮上让电路短路几秒钟。

29. Bernard Knight, The Birdman of Tonypandy

作者是法医学专家。死者像是自然死亡,查不出任何中毒痕迹。

[SPOILER +/-] 诡计

先让死者昏睡,然后在死者头上蒙上一些塑料袋,往里通二氧化碳。

这个法子简单易行,用的都是家常装备,而且事后不留痕迹,任何高科技手段都查不出来,强烈推荐!

(完)

Sunday, February 08, 2009

鮎川哲也《碑文谷事件》(1999) Part 1

鬼贯警部的短篇集,收录八个故事,最后一个其实没有鬼贯。

1.榆木庄血案

女子A打电话报警在榆木庄看到一具尸体,脸上涂了白色的油漆。警方赶到现场,认出死者是一个声名狼藉的勒索犯B。榆木庄是A父的地产,A声称和B约好在榆木庄谈事情,可是来的时候却发现B的尸体。接下来A父在自己宅邸自杀了。A和A父都有不在榆木庄的证明。凶手是谁?为什么要在尸体脸上涂白油漆?

[SPOILER +/-] 诡计

A得知自己父亲要杀死B报仇,便一路跟踪到凶案的第一现场(并非榆木庄),在他父亲行凶之前报警,谎称在榆木庄看到尸体,此时她和她父亲都有不在榆木庄的证明。之后A将尸体运到榆木庄。脸上涂上白油漆是为了让虚构的现场更加逼真(真是精彩的诡计)。

2.恶魔的微笑
碰!——男子的笑声、女子的哀号——碰!。两记枪声间隔约两到三秒,随即发现了尸体。最大的嫌疑人A有不在场证明。

[SPOILER +/-] 真相

A在别处开枪,B中枪以后自己向医院走去,力竭倒地。恰巧附近有一对夫妇带着小孩,父亲逗小孩弄破了一个气球(第一声),母亲斥责,之后又破了一个气球(第二声)。

3.碑文谷事件

鬼贯调查3月25日早6:30的凶杀案。有人目击凶手的提包上的名牌——英文字母RN。鬼贯经过调查后认为其实是俄文字母ЯИ,并由此锁定嫌疑人A。A有两条不在场证明:
a)A有参加24日先帝祭的照片。
b)A于24日晚坐上火车,案发时仍在火车上,期间火车经过山口县的岛田、岩田,A以这两个地名写了首诗,邻座可以证明。

[SPOILER +/-] 诡计

a)照片是去年的。
b)A坐的是23日的火车,当时火车经过的地名是静冈县的岛田、磐田。磐田和岩田的发音一样,诗里用的平假名也看不出来。

关于诡计a参照C. Daly King的The Episode of the Sinister Invention

4.一时一〇分

下午1:30发现尸体,死者1:10打过一个电话,所以死亡时间在这20分钟里。嫌疑人A的汽车车轮和现场痕迹吻合,并且车轮上有现场红土,引擎盖里有行凶用的刀子。嫌疑人B有更强的动机,汽车底盘上查到红土,但是他有不在场证明。

[SPOILER +/-] 诡计

B在凶案前很久长期冒充死者,接电话的人听到B的声音误以为是死者,其实死亡时间在1:10以前。B卸下A的轮胎装在自己车上,以陷害A。

(未完,待续)

Miles Burton, Who Killed the Doctor? (1943)

医生A头部受伤死在树林里,因为他经常在树林里看鸟,所以疑似失足摔落而死。警察却发现两个疑点:第一、如果看鸟的话通常会在比较隐蔽的地方,而不是尸体所在的开阔处;第二、尸体脖子衣领处有一根松针,如果松针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一般人都会把它掸走,说明是有人打死A之后在地上拖拽,沾上了地上的松针。

没过多久医生B也头中钝器而亡。究竟是谁出于什么动机杀死了两位医生?

[SPOILER +/-] 诡计

凶手是一位下肢残废坐轮椅的人。他的腿有一天恢复了,但是他因为不想回去工作仍然假装无法行走。有一天A出诊的时候看到了他已经恢复,他便找机会杀死A灭口(汗……)。B的死因和A完全一样。警察从A、B的出诊记录看到了疑点。第二起凶杀案的时候凶手的狗在现场,但是因为主人在场所以没有叫(怎么好像在哪里见过,再汗……)。

最后警察用假装起火的方法骗凶手从轮椅上站了起来。

Saturday, February 07, 2009

Pierre Boileau and Thomas Narcejac, The Tube (1959)

【第一起密室消失】

科学家A和B聊天时听到实验室里传来一声枪响,奔过去发现科学家C中枪身亡,盛有原子能装置的管子失窃。凶手不见踪影,凶器也不见。出口有门卫监视,确定无人逃出。

管子如果落到不法之徒的手里,可以毁掉大半个巴黎。警察立即出面调查此事。警察P了解到C早上收到过一封挂号信,在信封上查到一枚指纹,属于一个有前科的小偷D。

【第二起密室消失】

警方查到D的行踪。P和A跟踪D到一幢住宅,听到里面传来一声枪响,两人马上冲进去,发现D倒在血泊中。A守住唯一的出口,P把整个房间搜了一遍,却找到不到凶手的踪影!

D身受重伤却没有死。P在医院问他是谁向他开的枪,D说是一个穿着雨衣的人,他不认识,其他的不肯多说。D中的子弹和C一样。

【第三起密室消失】

D伤愈出院。P悄悄地跟踪他来到C家,C的遗孀E在家。D进入C家,过会儿从房子里传来撞门的声音。P和A怕D对E不利,马上冲进去,所幸E有所察觉,把自己的房门紧锁,逃过一劫。但是P搜索整个房子却找不到D的踪影!

P和A来到D的家,意外地发现了管子。警方把管子还给实验室,确定没有泄露。P判断D为凶手,他偷出管子以后把它藏在C的家里,因为警方不会搜索死者的住宅。他伤愈以后去C家是为了取回管子。

【第四起密室消失】

警方本可以就此结案,但P潜意识里觉得E仍有危险,决定继续保护E一个星期。P和A来到E住所。A看到有人在后院,出去查看,这时传来一声枪响,P马上看住楼下,A上楼查看,发现E已中枪而亡。两人搜索整幢住宅,凶手消失不见!E死于同样的子弹。

[SPOILER +/-] 第一起密室的解答

凶手是A和E。C发觉A和E有染,和A发生口角,两人拔枪,A先出手把C打成重伤。A离开现场和B在一起,C苏醒过来,听到外面有人,想叫人过来,便拔出自己的手枪对窗外开了一枪,随即失血而死。A和B听到C的枪声来到现场,A偷偷藏起C的手枪。

[SPOILER +/-] 第二起密室的解答

E对D开了枪,藏在楼下的厨房里。A看住楼下,P上楼搜索的时候,A把E放了出去。D因为想勒索E所以没有招出实情。

[SPOILER +/-] 第三起密室的解答

D来到E宅是为了勒索E。E发觉P在外面,便放D进了自己屋子,藏在大衣柜里,然后从里面撞门,做出有人要破门而入的假象。第二天把D放出。

[SPOILER +/-] 第四起密室的解答

A先杀死了E,假装看到后院有人,趁机离开P,自己开了一枪,再假装听到枪声上楼。P后来在屋里找到了第二发子弹,成为起诉A的决定性证据。

这本书篇幅不长,节奏飞快,因为从法文翻译过来,没有冗长的句子,读起来毫不费力,是五颗星的不可能犯罪。我接下来对Pierre Boileau的最高作Six Crimes sans Assassin充满期待。

Thursday, February 05, 2009

Milward Kennedy, The Man Who Rang the Bell (1929)

公寓住家A在给朋友打电话,突然听到门铃狂响,出门一看,倒下一具尸体。A马上叫楼下的门丁B看住现场。警察赶到,发现死者背后插了一把刀子。初步调查表明门铃响后现场没有办法出入,呈现密闭状态。二楼的逃生通道虽然可以通向外面,但是只有三把钥匙,两把在玻璃窗里,要打碎玻璃才能取出,另外一把在公寓主人C手里。C声称自己没有使用钥匙,而且逃生通道的门被油漆糊住了,说明没有使用过。

警方发现住家D曾经在案发时从自己的窗户出去过。仔细调查发现他与一起珠宝失窃案有关,但是不该是杀人凶手。这条线断了。

警方从证人口中得知门丁B在案发时曾经开小差出去了,B因为怕被C知道了解雇,所以一直没敢说。这样一来B就有了不在场证明。可是住家E夫妇说他们进楼的时候看到了B,究竟是谁穿起了B的制服冒充?

[SPOILER +/-] 警察指控C的推理

C冒充为B把死者引上楼,完成杀人,按下门铃,从逃生通道逃到外面,再从外面回来。用热风机一类的东东把油漆烘干。

[SPOILER +/-] C随后道破真凶及其诡计

凶手是A。他一边打电话一边用自己的手杖接通电铃的两根线,完成自己的不在场证明(既然在打电话,就不可能按门铃)。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A把刀鞘藏在了电表里,还把自己的指纹留在了刀鞘上。天底下有这么白痴的凶手吗???

总的来讲是一部不错的早期不可能犯罪。

Wednesday, February 04, 2009

Dorothy Bowers, Postscript to Poison (1938)

富婆A的家庭医生B收到匿名信指控他给老太太下毒,B把匿名信交给警方。不久A在自家死了,B到现场查看,认为老太太死得蹊跷,拒绝开死亡证。A当晚吃过一次药,警方在药瓶里查出大剂量吗啡,看来有人把吗啡下在药瓶里。药瓶上只检测出医生B的指纹(B最后拿过药瓶),没有老太太自己的指纹,看来凶手擦过药瓶。

B几个月前汽车里的手提箱曾经失窃,丢了十几片吗啡,可能凶手就是这样得到的毒药。警方不明白为什么凶手不把毒药下在玻璃杯里,而要下在瓶子里。老太太一直和瓶子在一起,要瞒着她打开瓶子丢进十几片药片可不是容易的事情。

老太太有两个孙女C和D,都有财产继承权。老太太本来预计第二天修改遗嘱,却没来得及就死了,是不是有人图谋她的财产?

老太太死后B再次收到匿名信。B将完整的信封交给警方处理。

老太太的女佣E被人杀死。警方在女佣尸体上发现一小片破布,上面有血迹,像是用来止血的。警方找到E的男朋友F,他的手指刚切过一个口子,找医生B缠了绷带,嫌疑很大。

[SPOILER +/-] 诡计

凶手是医生B和孙女C。B打算害死老太太然后和C结婚获得财产。他自己给自己写的匿名信,然后交给警方,制造无辜假象。他事先把毒药下在另外一个相似的药瓶里,然后趁老太太不注意把两个药瓶调换。他之后把药瓶上的指纹擦干净,再印上自己的指纹,制造出“凶手擦过药瓶,凶手不是我”的假象。

但是他在整个过程中犯了好几个错误:

1.他换过的药瓶标签太新,原来的药瓶标签是旧的。

2.他最后一封匿名信没有拆开看就交给警方了,这和一般人的心理不符,说明他事先知道信的内容。

3.他的吗啡丢失,手提箱却没丢,说明小偷知道吗啡在他的手提箱里。可是除了他自己,还有谁会知道这一点?

4.最致命的错误:他把F用来止血的破布丢在E的尸体上,但是F在E死前找他绷过新的绷带,不会带着原来的破布。

这种把嫌疑指向自己的布局让人想到Agatha Christie的The Mysterious Affair at Styles。Christie的布局更巧妙。

Tuesday, February 03, 2009

Christopher Bush, The Case of the Leaning Man (1938)

并不是Christopher Bush的上乘之作。讲的是一个印度王子在旅馆里遇害,死前有一个英国人和一个印度人拜访过他。最后的杀人凶手有一定意外性,关键在于攻破他的不在场证明。

[SPOILER +/-] 凶手的不在场证明

凶手是一个演员,他让他的朋友A替他出演,趁机杀死了印度王子。之后他毒死A灭口,并把从印度王子那里偷的钱包栽赃给A。

Monday, February 02, 2009

Mike Ashley, The Mammoth Book of Perfect Crimes and Impossible Mysteries (2006) Part 5

21. Richard A. Lupoff, Benning's School for Boys

一人死在里外上锁的密闭房间里,头上有钝器伤痕,室内有一杯咖啡。

[SPOILER +/-] 诡计

死者与凶手联合上演被袭假戏,死者从里面锁上门,凶手从外面锁上门。死者喝了凶手准备的咖啡而死。

22. C. Daly King, The Episode of the Nail and the Requiem

这个短篇我接下来会在The Curious Mr. Tarrant中介绍。

23. William Krohn, The Impossible Murder of Dr. Satanus

非常精彩的不可能犯罪。A早上7:02从11层进入电梯,45秒后电梯未经停留降到1层,打开的时候A已经死了!电梯里没有别人,顶上的逃生口从里锁住!

[SPOILER +/-] 诡计

A事先调快了自己的手表10分钟,起床时让妻子递给自己手表,他妻子于是以为他7:02进入电梯,其实当时只有6:52。A让电梯下到一楼,自己从上面的逃生口爬出来,在2楼叫电梯上来,然后关上逃生口,上到9层,去谋杀B。他的本意是制造自己的不在场证明。没想到手枪被B夺去,反被B打死。B为了处理尸体,把尸体丢进电梯,让电梯自己降到1楼。

这个故事和西泽保彦《解体诸因》里面的电梯杀人案有异曲同工之妙。

24. Peter Tremayne, The Stuart Sapphire

在有人监视的房间里丢失了一颗宝石。

[SPOILER +/-] 诡计

宝石的主人自己从窗户把宝石丢出去给下面的人。

25. Peter Godfrey, The Flung-back Lid

活人进了缆车,当缆车运行在空中的时候死了!

[SPOILER +/-] 诡计

死者开愚人节的玩笑。当缆车到站的时候,“死者”蹦起来大喊"April Fool!"看到这个场景的人迷信地以为是诈尸,结果真的把他打死了。汗……虽然前面有铺垫,还是很囧。

(未完,待续)

Friday, January 23, 2009

David Duncan, The Shade of Time (1946)

迷诡上的bobo前两天问起这本书,顺手写个书评。

这本书在几大密室书单里都有出现,评价颇高。我觉得这本书评价高的原因主要不是它的诡计或者布局有多么的惊人,而在于它与众不同的的变格风。如果西方也像日本似的搞个什么“四大奇书”的评选,我想这本书肯定可以入围,另外Umberto Eco的The Name of The Rose和Daly King的Obelists at Sea我想也会上榜。

还是先从故事梗概讲起。

n年前物理学家A在房子里被箭射死,嫌疑最大的B被判入狱。最近B从监狱里放出来了,当年所有的证人碰巧又都集结在命案发生地。B声称自己是被冤枉的。

当年的推理是这样的:现场门窗呈现密闭状态,因此箭不可能是从远处射入,只能是凶手进入实验室射死A。命案发生前后只有B有一段时间无人监视,所以凶手只能是B。

B声称自己找到了远距离杀人的方法,并在大家的注视下射出一箭,那支箭竟然穿过门上的玻璃,射进了实验室!这时一个人出现在门口,栽倒在地。大家冲到门口,打破门上的玻璃,伸手从里面打开门,发现箭正射在C的身上,他已经死了!

稍后的尸检发现C死于脑部钝器重击,箭伤并不是致死原因。B解释了自己的手法。

[SPOILER +/-] B的手法

在玻璃的角上切下一小块三角形的玻璃,从那个缝隙将箭射入。(神射手,寒……)之后大家急于破门而入,敲碎了玻璃,死无对证。

B的推理只是为了引出当年的真凶,并不是真正的解答。大家重新分析当年的案情。D通过调查实验室里的照片替B开脱了嫌疑。

[SPOILER +/-] D的推理

照片上都有记录时间。有一张照片上有一片阴影,那是凶手的影子,由此可以推断出真正的作案时间。那段时间里B有不在场证明。

随后真凶伏法。

[SPOILER +/-] 真凶

凶手是D。他在命案重现的时候看到C出现在门口,回想起当年的那一幕,心理发生错位,认为当年死的不是A而是C,说了一句话"but it was A!"。通常人在这种情形下会说"but it IS not A"(太subtle了)。之后他心里为了填补A的空白,人格发生转移,自己变成了A。

现在我们跳出诡计来分析一下这本书的写作特点。这本书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个是“理系推理”,还有一个是变格派中常见的“多重人格”。

(一)理系推理,就是在推理过程中融入大量有关无关的理科知识。这本书的第一个被害者是物理学家,作案现场更是在实验室,主要的证据——实验胶片,也是实验室里才能找到的东东。全书从头到尾大谈特谈atomic displacement theory、Zeno的运动观等等,虽然跟案情没有直接关系,但是起到了渲染气氛的作用。

(二)多重人格,是指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外界条件下,表现出迥然不同的性格,甚至可能表现成完全不同的人。这不是什么新奇的概念,早在1886年,Stevenson在她的Strange Case of Dr Jekyll and Mr Hyde就塑造了这样一个白天是科学家,晚上是恶魔的形象。这个概念后来被日本人用滥了,反而不再有趣。本书的杀人凶手在看到错误的现场重建之后,为了填补当年被害者的空白,把被害者的人格转嫁到自己身上,是“人格转移”的范例。

现在提到“理系推理”,大家会第一个想到森博嗣。我这里想说的是,“理系推理”绝对不是日本人或者森博嗣的发明。森博嗣1986靠《全部成为F》出道,David Duncan比森博嗣足足早了40年,Arthur B. Reeve、R. Austin Freeman等人的科学破案短篇就更早了。如果说Reeve里面的科学知识只是破案手段而不是主题,那么Duncan这本书绝对是货真价实的以科学为主题的理系推理。有趣的是,《全部成为F》里面的杀人凶手具有多重人格,这本书里的杀人凶手最后也发生了人格转移。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森博嗣在多大程度上受到了本书的影响?

和森博嗣不同的是,Duncan本人大概不是科学家。他在题献里面特别感谢Pacific University的Dr. Mortensen,似乎说明他本人不懂物理。他在书里对专业知识的探讨也只停留在“民科”的程度。这一点和心理学家Daly King和符号学家Umberto Eco相比就差得远了。

Friday, January 16, 2009

Mike Ashley, The Mammoth Book of Perfect Crimes and Impossible Mysteries (2006) Part 4

16. Will Murray, Observable Justice

一女在睡眠中死去,像是得了睡眠性麻痹(sleep paralysis),她的老公是一个遥视(remote viewing,一种特异功能)专家。

[SPOILER +/-] 诡计

警方得到一盘磁带,有死者临死前的录音。睡眠性麻痹患者发病时不会说话,因此死者一定是被谋杀的。她老公是凶手,拿枕头把她闷死的。

17. J. A. Konrath, On the Rocks

密室杀人。门上了安全链,还被沙发从里面堵住。

[SPOILER +/-] 诡计

安全链解下来,只上了一个螺丝,很松的挂在墙上。用绳子绕住沙发腿,从门外下面拉绳子,把沙发拉到门后。使门打不开的是沙发而不是安全链。

18. H. Edward Hunsburger, Eternally Yours

不断收到死人寄来的信。

[SPOILER +/-] 诡计

邮差搞鬼。

19. Lois Gresh & Robert Weinberg, Murder in Monkeyland

密闭实验室里的杀人。

[SPOILER +/-] 诡计

凶手控制微小的机器人从墙壁和天花板的裂缝里飞进密室,小机器人再组装成大机器人,释放出毒气。

20. Arthur Porges, No Killer Has Wings

不错的故事。死者被钝器击中脑部,死在沙滩上,沙滩上只有死者和他的狗的脚印。凶器随后找到,是一根手杖,顶部沾有死者的血和头发。

[SPOILER +/-] 诡计

凶手用十字弓射出手杖击中死者脑部(如果是用抡的话,会在手杖侧面而不是顶部留下血迹)。之后,死者的狗把手杖叼回。

(未完,待续)

Thursday, January 15, 2009

Mike Ashley, The Mammoth Book of Perfect Crimes and Impossible Mysteries (2006) Part 3

11. Edward D. Hoch, The Problem of the Black Cloister

二十多年前修道院着了一场大火,烧死一人。当年修道院的大门如今在一个战争债券的募集会上拿来拍卖,组织者请了A和B做即兴表演。B装扮成纳粹军官,站在门边向A开了一枪,主持人说:“如果大家不买战争债券的话,类似的事情就会发生!”结果A真的死了,身上没有任何伤口。

[SPOILER +/-] 诡计

当年修道院大火死的那个人其实是A开枪打死的。B看到门上的弹孔,了解到事情的真相,决定替死者报仇。B装扮成死者的模样,站在修道院的大门边对A开空枪,把A吓死了。

12. Edward D. Hoch, A Shower of Daggers

A在冲淋浴,B在外面等着,A大叫一声,B掀开帘子发现A倒在澡盆上,背上插了一把刀子,到处是血,澡盆里另外还有一把匕首。现场有一扇窗子但是关着的。

[SPOILER +/-] 诡计

A看到自己的仇人C在外面等她,便设计假装受伤,好能逃脱现场。她进浴室洗澡的时候带了两把匕首,一把真的,一把道具匕首(头能缩回去,能粘在身上,还能喷血)。她的本意是用道具匕首假装被刺,然后等B叫警察的时候换成真的匕首。结果她在澡盆里滑倒晕厥,真匕首掉在澡盆里。B打电话报警的时候C从窗户闯入,用真匕首刺死了A。

13. Robert Randisi, The Hook

连续杀人案。受害者表皮基本完整,但是内脏都被掏空!

[SPOILER +/-] 诡计

凶手是变态的古埃及学专家。在古埃及人们可以把人的大脑从鼻孔里掏出来。

14. Max Rittenberg, The Mystery of the Sevenoaks Tunnel

有人从行驶的火车车厢里跳车而死,只是简单的事故吗?

[SPOILER +/-] 诡计

凶手放了一群马蜂进车厢,受害者惊恐之下跳出车厢。

15. William Le Queux, The Red Ring

简单的毒杀案。

[SPOILER +/-] 诡计

用针管从脖子注射毒药。

(未完,待续)

Monday, January 12, 2009

Stuart Palmer, The Puzzle of the Pepper Tree (1933)

这本书里出现了两桩不可能犯罪,Robert Adey的密室圣经居然没有收录。

A先生在飞机上大叫“我不想死”,结果飞机降落的时候真的死了!他上飞机以后没有人接近他,他是怎么死的?

飞机降落在小岛上。老处女侦探Hildegarde Withers认为A不是自然死亡,通过自己的警察渠道了解到有一个人C出价$15,000买凶杀A。她又在下水道发现一条口香糖,由此猜测有人在口香糖里下毒。A的保镖B先生坐轮船也到了小岛上,警方怀疑B为了钱出卖了雇主。

警察要进一步验尸的时候,发现尸体从停尸房里消失了!警察在小岛上四处搜寻尸体却找不到。Hildegarde Withers逐一调查飞机上的乘客,发现很多线索(其中有不少red herring)。一对蜜月夫妇仿佛很久以前就已经结婚,停尸房外面有一个脚印,好像是另外一个乘客的……

Hildegarde Withers找到买凶的C,发现他给自己的邮局信箱寄了一个信封。Hildegarde Withers想办法到邮局搞出了那封信,发现里面是$15,000,她猜测这是C付给凶手的酬劳,于是将信封调包。

[SPOILER +/-] Hildegarde Withers通过观察找到了A的无面尸

Hildegarde Withers发现有一棵pepper tree的树枝转了方向,推断这棵树最近被挖过,凶手把尸体藏在树下。因为树下的土地酸度非常高,所以尸体挖出来面部已经腐蚀得不成人形,形成了无面尸。

Hildegarde Withers很幼稚地拿着信封去找C,让他供出凶手是谁。C将Hildegarde Withers绑了起来,关在壁橱里。C拿着自己的手枪出去了,之后不久被打死在走廊里,手里握着自己的手枪。

警察调查C的手枪,发现上面没有指纹。警察召集了所有的嫌疑人,逐一检查他们手上的火药反应,发现他们全都没有火药反应!就算戴了普通的手套,也一定能在手上查出火药反应,难道凶手戴了铁手套?这是又一桩不可能犯罪。

[SPOILER +/-] 真凶诡计以及尸体搬运之谜

凶手是蜜月夫妇,他们把口香糖浸泡在毒药里,毒死了A。但是A的真实身份其实是B的保镖,B才是真正的雇主。A死了以后,B为了继续混淆身份,防止别人查验尸体真身,将尸体偷出埋在树下,制造成无面尸。也就是说,杀死A的人和转移A尸体的人不是同一个人。

蜜月夫妇杀死C的时候,手上涂了一层涂料,这样就不会留下指纹,也不会有火药反应。

作为一部早期作品,整部小说融合了不少经典诡计,虽然推理不够严密大气,但行文幽默诙谐,总的来说还是相当成功的。

Thursday, January 08, 2009

Mike Ashley, The Mammoth Book of Perfect Crimes and Impossible Mysteries (2006) Part 2

6. Peter Crowther, The 45 Steps

一人在密闭的厕所隔间里中毒身亡。

[SPOILER +/-] 诡计

毒下在大便纸上,汗……

7. Douglas Newton, Contrary to the Evidence

A在B的门口,B在屋里和A相距一定距离,这时B从椅子上起身倒地死掉了。整个过程中有人在远处监视A,B身上找不到伤口,现场也找不到凶器,难道是自然死亡?

[SPOILER +/-] 诡计

A用空气枪射出带毒的橡皮子弹,之后在现场丢下一根铅笔,让人以为橡皮是铅笔头上的。行凶以后他把空气枪从窗户丢出去了。

8. William Brittain, The Impossible Footprint

一人只剩左腿死在雪地里,不远处他的右腿卡在捕熊夹里,看样子他被捕熊夹夹断了右腿,拖着身子爬了一段距离,终因失血过多而死。但是奇怪的是在尸体旁边有一个清晰的右腿脚印,这是怎么回事?

[SPOILER +/-] 诡计

凶手争执中砍断死者右腿,死者失血过多而死。凶手为了掩盖杀人事实,将右腿卡在捕熊夹里,消除沿途足迹,伪装事故现场。但是他漏掉了一个脚印。

9. Laird Long, Three Blind Rats

抢劫案现场的录像拍下了嫌犯的身影,可是该嫌犯几天就已经死了,怎么可能?

[SPOILER +/-] 诡计

有人伪装嫌犯。

10. John Basye Price, Death and the Rope Trick

非常精彩的故事。所谓Indian rope trick是指让一根绳子凭空竖起来,然后一个人顺着绳子爬上去。在有证人在场的情况下,有人实现了这个表演,当表演者爬到绳子顶端的时候,突然消失了。更为离奇的是,一段时间后大家在几里外的海滩上发现了表演者的尸体!

[SPOILER +/-] 诡计

“绳子”其实是磁铁做的,舞台下面另有一个巨大的电磁铁,互相排斥便使绳子升到空中。表演者在演出开始前溜走了,“爬绳”的是一个充满氦气的假人。假人升到顶端的时候,下面有人开枪把它打破,就完成了消失的把戏。

(未完,待续)

Wednesday, January 07, 2009

Mike Ashley, The Mammoth Book of Perfect Crimes and Impossible Mysteries (2006) Part 1

The Mammoth Book of Locked-Room Mysteries and Impossible Crimes之后,又一部大块头的不可能犯罪短篇集。

废话少说,内容介绍。

1. William F. Smith, An Almost Perfect Crime

一人走进加油站的电话亭,在众目睽睽之下身中冰锥而亡。

[SPOILER +/-] 诡计

凶手在电话亭的电话本架子下面伸进一根管子,用加油站的气泵通入压缩空气,射出冰锥。冰锥一开始的时候被电话本挡住了,所以死者进入电话亭的时候没有发觉。

2. Joseph Commings, The X Street Murders

老板的秘书收到一封信,上面写着“11:30准时交给老板”。秘书于11:30进入老板办公室,这时三声枪响,老板身亡。事后打开密封的信封,赫然发现行凶的手枪!

[SPOILER +/-] 诡计

老板之前就被打死了,手枪封在信封里,三声枪响是事先录好的录音。

3. Mary Reed & Eric Mayer, Locked in Death

马戏团的凶杀案。A和B一起死在密室中,A的尸体向B伸出手,而B的脖子上一圈红印,看上去好像是A把B掐死的。可是尸体如何能够杀人?

[SPOILER +/-] 诡计

A被狮子咬死,B被蟒蛇绞住脖子而死,蟒蛇之后从墙上的小洞溜走了。

4. Gillian Linscott, Wingless Pegasus

在一座小岛的海边发现一匹马和一具尸体。小岛和陆地隔着一条浅滩,看样子是马自己游过去的,问题是那是一匹阿拉伯马,绝对不可能沾水,是怎么过去的呢?

[SPOILER +/-] 诡计

A骑着公阿拉伯马,B骑着另外一匹母马,公马发情,追着母马跑过了浅滩,B从马上掉下来摔死。A想骑公马回去,却发现公马完事儿以后再也不肯沾水了,无奈之下A只好留下公马,换乘B的母马回去。

5. Vincent Cornier, Duel of Shadows

这个集子里我个人最喜欢的一篇,让我对接下来Crippen-Landru的Vincent Cornier短篇集充满期待。

一声巨响,一人在密室里被子弹击中。案发时没有人能进入密室,更不可思议的是,经鉴定击中死者的是一颗两百多年前的子弹!

[SPOILER +/-] 诡计

两百年前树林里有过一场决斗,子弹射入一棵榆树的树干里。多年以后树干的伤痕早已长好,子弹连同榆树形成的沼气被一同封在了树干里。之后榆树被做成了家具,又被劈成了柴火。有一天被人拿来烤火,沼气受热之后遇到空气产生爆炸,射出了子弹。

(未完,待续)

Thursday, January 01, 2009

Edgar Wallace, The Clue of the Twisted Candle (1916)

侦探小说作家A接到一封催债信,债主B威胁他必须马上还钱,不然就要杀死他。A的朋友大富翁C建议他赴会时带上手枪自卫,与此同时,C告诉B和A会面时要采取什么行动。A和B面谈时,B掏出手枪恐吓A,于是A也掏出手枪,结果枪膛里连续射出四发子弹,将B打死。A向Scotland Yard的警官T. X.自首。

T. X.提出看催债信,却发现信纸已经自燃。A被投入监狱。警方发现B还有另一处寓所,上门搜查后发现B胁迫A的证据。法院改判A无罪,要将他释放的时候,C却已抢先买通狱卒,将A救出。

两年后的某晚,大富翁C接见了一位神秘的访客。访客下楼时,一位仆人听到门闩咔嗒撞上,按照C一贯的习惯,他晚上将不再见任何人。不久警方接到C的电话,拾起听筒却无人说话。警方赶到现场,破门而入,发现C死在自己的房间里。

C的房间安全措施严密,如同保险箱一般,门口有一条厚重的金属门闩,从外面无法锁上。警方在现场地上发现两根熄灭的蜡烛。究竟是谁用什么方法杀死了C?

[SPOILER +/-] 诡计

凶手是A。他用一根蜡烛架起门闩,等蜡烛烧尽时,门闩会自动搭上。另一根蜡烛则用来触发通往Scotland Yard的电话。A的动机是报仇,因为C害死了他的妻子(小说最后揭露A的妻子其实安然无恙)。

疑问:门闩上不会发现蜡油么?

Tuesday, December 30, 2008

Mark Cross, Murder in the Air (1943)

Mark Cross的Daphne Wrayne and her four adjusters系列小说都以这个超有钱超聪明的美女为主人公。本作的主要问题是:死者中氢氰酸而死,这是一种烈性毒药,一旦中毒立即毙命,可是在尸体很远的地方发现毒药瓶,尸体周边有细小的玻璃碎片。死者绝无可能中毒以后扔出毒药瓶,或者走离毒药瓶。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SPOILER +/-] 诡计

凶手把氢氰酸装在特制的试管里,用空气枪发出。试管击中死者嘴唇破裂,释放出氢氰酸。

我很怀疑这个诡计的可行性。如作者所说,试管必须在发射过程中保持不破,一受到外力撞击马上破裂。难道发射初始的空气压力还没有后来的撞击压力大?据说Carr的每个诡计都要亲手试验一下,我相信作者肯定没有试过自己的这个诡计。

凶手的动机是为兄弟报仇。小说开始的时候隐藏了凶手的真实身份,到最后才揭露。这一点读者基本上是不可能自己想出来的。

Monday, December 22, 2008

上海归来,不虚此行

今天从中国回来了。17日晚在上海来福士广场见到了传说中的伤痕、dsky、ellry、james,大家相谈甚欢,直到深夜,饭店打烊后,意犹未尽的伤痕和james又到我旅馆一直聊到凌晨3:30,抵足而眠。要不是我第二天还有报告,聊到清晨也不是问题。

感谢伤痕和james大老远从别的城市跑过来,james路上还弄丢了自己的银行卡。感谢dsky和ellry做东。特别要感谢dsky几天来的招待,还有送我的推理大师扑克。期待和大家下次再聚!

Tuesday, November 11, 2008

John Bude, Death in the Ambush (1945)

这是我看的第一本John Bude的小说。第一次知道这个作者是从Sutherland Scott的Blood in Their Ink

主人公侦探小说作家来到一个小村庄,认识了家具收集商A。很快主人公发现A在当地声名狼藉,树敌颇多。A结识了当地的一个小伙子B,以及B的父亲C和女朋友D。主人公偶然目睹A和C激烈争吵,但C否认自己和A认识。另外D貌似和A有染。

主人公的好朋友,Scotland Yard的侦探Meredith来到小村。两人去拜访A的时候,在A宅门口发生爆炸,A的一位访客被炸死。Meredith检查现场发现有人设了一个手雷机关,只要脚下绊到一根细索就会引发爆炸。Meredith怀疑凶手是想炸死A。

A将自己的一幅藏画高价出售给E,但名画随即被人偷走,同时A的仆人F消失。Meredith怀疑F偷走了名画,原因是那幅画本来是A从F的父亲那里低价收购的。警方开始追捕F。

Meredith又开始怀疑是不是A自己设下的圈套,要炸死他的访客。但不久Meredith死在丛林里,胸口一处枪伤。当晚10点多几人同时听到枪响。

Meredith调查众人的不在场证明。在终章之前蹦出一条重要线索:有人在附近拾到一把带血的刀子。

[SPOILER +/-] 杀人手法

凶手是B的父亲C。他提前两个小时用刀子杀死了A,然后在池塘里布置一个机关,用两根棍架起一把枪,两个小时以后自动发射,掩盖原来的刀伤。这样他就有了不在场证明。

C其实是A的父亲。这一点快到最后才交代。

Wednesday, October 01, 2008

Cornell Woolrich, I Married a Dead Man (1948)

女主人公Helen怀孕数月被男朋友抛弃,怀揣17美分坐火车回家却碰上了富家未婚夫妇Patrice和Hugh。火车发生车祸,Helen醒来时人在医院,发现自己被人当成了Patrice,而其实真正的Patrice和Hugh都已死于车祸。Hugh的父母邀请她带着新出生的宝宝到他们家定居,从此Helen过上了冒名顶替的生活。

Patrice(原来的Helen)在Hugh家居住了数年,期间数次差点穿帮。一天Hugh的弟弟Bill向她表白,Patrice惶恐地拒绝了。

Patrice的前男友找到她,威胁公布她的真实身份,向她勒索钱财。Patrice无奈之下写了一张支票给他,但她前男友留着这张支票作为证据,进一步胁迫Patrice和他结婚。Patrice无奈之下只好和这个无赖结了婚。

绝望的Patrice决定杀死无赖前男友。她带上手枪来到无赖住处,行凶时却发现无赖早已倒在地上,这时有人在外面敲门,原来Bill一路跟踪她到了这里。

Bill告诉Patrice其实他知道了她的真实身份,但是他并不在乎。Bill帮Patrice处理了尸体。

Patrice回到住所,发现婆婆(Hugh的母亲)快要不省人事。弥留之际婆婆交给她一个信封,告诉她遇到无法解决的困难再打开。

婆婆的葬礼上突然出现数名警察,抓走了Bill。Patrice害怕警察会判Bill的罪,于是拆开婆婆的信封。

[SPOILER +/-] 婆婆的信

婆婆说从侦探那里知道Patrice受人胁迫,知道自己时日无多,决定替儿媳铲除这个恶棍。于是她带上手枪来到恶棍住所开枪打死了他。由于行凶时过于兴奋,加重了病情。因为担心无辜之人受到牵连,故写下此信留作证据。

Bill回家告诉Patrice没事了,他跟警察编了一套说词蒙混过关。Patrice给Bill看他母亲的信,Bill看完把信付之一炬。

Bill和Patrice如愿以偿地完婚。婚礼之后,婆婆的律师把他们叫到办公室,说婆婆还有第二封信,嘱托他只有当Bill和Patrice结婚之后才可以告诉他们,并且如果他们决定不读,就把信立刻销毁。二人决定读这封信。

[SPOILER +/-] 婆婆的第二封信

婆婆看到Bill拿着枪出去,猜到他是去杀人,于是写下第一封信替他开脱。

于是Bill和Patrice成了一条绳上的蚂蚱:如果一个人是凶手,另外一个就不是凶手。

Wednesday, July 02, 2008

John Dickson Carr, The Waxworks Murder (1932)

Carr的第三部以Bencolin为侦探的作品,地点仍然设定在巴黎。很奇怪为什么不是叫做Waxworks Murders(复数),因为死了不止一个人。

Bencolin去蜡像馆调查一个妇人失踪的案子。有人目睹妇人A进入蜡像馆,却不见她走出。Bencolin在一尊satyr(希腊神话里的一种半人半兽的怪物,有着极强的性欲,总是处在勃起状态)的蜡像怀抱里发现A的尸体,被人刺死。现场墙壁砖缝里发现细小的玻璃碎片。

Bencolin调查到蜡像馆有一个后门通向一个秘密大厅,平时由蜡像馆馆主的女儿B看守,有人在里面组织假面舞会,与会者都是社会上的头脸人物,但是这个舞会实际上一个淫乱party(让人想起了电影eyes wide shut,不知道这个设定是不是carr的首创?)A也是这个舞会的成员,有一把后门的钥匙,但是她的尸体上却找不到钥匙。

Bencolin找到舞会的幕后组织者C,指控他通过敲诈舞会成员赚了一大笔不义之财,C矢口否认和A的死有关,并给出强力不在场证明。

为了帮助Bencolin查案,主人公(Bencolin的助手)打入舞会内部,却在窃听C讲话的过程中被C发现,仓皇逃走。危急时刻B救了他。B从钥匙丢失的事实出发做出推理。

[SPOILER +/-] B的推理

凶手取走A的钥匙,是为了进入舞会,但是男会员和女会员的钥匙不同,所以凶手一定是女人。B由此推定凶手是A的女伴。

最后C也被人杀死。

[SPOILER +/-] Bencolin的推理

凶手是A的父亲,他杀死A是因为发现了A的淫乱事迹,替家族除害,这也是为什么他把尸体安排在satyr的身上。凶手只有一只胳膊,在行凶过程中手表在墙上撞碎了,留下了玻璃碎片。他取走A的钥匙,是怕别人在A身上发现舞厅的钥匙,从而发现A的淫乱事迹。

Tuesday, June 03, 2008

Patrick Quentin, A Puzzle for Fools (1936)

主人公在精神病院里疗养,不断幻听到有人让他杀人,之后病院里果然发生了杀人案。本书的恐怖气氛渲染不错,结局也有一定的意外性,但诡计比较简单。

[SPOILER +/-] 诡计

凶手是一个contortionist(能把身体扭成各种形状的人),他用腹语不断对旁人进行心理暗示。中间他制造自己被绑架的假象,用技巧使用绳子把自己绑紧,好像是外人所为。

动机:他是死者的女婿,谋害死者是为了继承财产。

Monday, June 02, 2008

Christopher Bush, The Case of the Green Felt Hat (1939)

和前一部书Close Quarters一样,本作也出现了尸体上消失的帽子。

小镇上搬来一个声名狼藉的敲诈犯,镇上居民以前大多受过其害,一时间议论纷纷。某晚小镇居民收到一个电话,说某处的棚子着火了,大家赶去灭火,却在草堆下发现敲诈犯的尸体。

草堆很难点着,尸体的脚露在草堆外面对着大路,警方由此推断凶手不是要焚毁尸体,而是要让尸体在晚上的某个特定时间被人发现,制造自己的不在场证明。

法医推断死者死于下午三到四点,但是有证人证实在四点以后看到死者戴着绿色的帽子在大路上走过!这如何可能?警方在丛林中发现了绿色帽子,说明第一现场是在丛林中,而不是在棚子里。凶手为什么要搬运尸体?

[SPOILER +/-] Travers推翻凶手牢不可破的不在场证明

凶手和死者约好一个时间在高尔夫球场边的树林会面。凶手在捡一个球的时候进入树林,杀死死者,回去谎称球找不到了,继续打球,完成下午的不在场证明。另一人偶然发现死者,为了维护凶手,谎称在四点钟以后看到死者在大路上行走。

晚上凶手将尸体搬到棚子里,点燃草垛。别人看到他家的灯亮,以为他在家。(这个不在场证明比较弱。)

帽子被丢弃在另一片丛林里,目的为了混淆第一现场。这个诡计不错:警方在尸体上发现树枝,由此判断第一现场在丛林里,却没想到此丛林非彼丛林。两次混淆现场的诡计并不多见。

Wednesday, May 28, 2008

Michael Gilbert, Close Quarters (1947)

名为Close的教区四处传播着诋毁教司A的匿名信,不久A即被杀害。八点钟的时候一帮小孩看见A在往自己房门上贴一张便条,警方因此推断死亡时间在之后不久。可是所有人都有不在场证明。死者的衣服被大雨淋湿,帽子却还很干。

一位教司在一本书的两页中间找到一个crossword puzzle,解开以后发现是他半年前自杀的一个朋友的死亡留言,原来A长期勒索教区内的几个人。这应该是凶手的动机。警方为了引诱凶手现身,设下圈套……

[SPOILER +/-] 诡计

凶手老早杀死A,取走了A的帽子,趁小朋友经过的时候,背过身假装往A的门上贴条,制造A还活着的假象。之后他放回帽子,但是雨已经停了,所以帽子还是干的。

凶手之前散播匿名信,其中有一封说A玩忽职守,没有准时地在教区巡查。这封信曝光之后A每次都特别准时地巡查。凶手的目的就是可以在准确的时间等到A出现然后行凶。

作者的英文古典而优美,还不时穿插一点小幽默,是一部不错的处女作。

Tuesday, May 20, 2008

Nigel Morland, The Lady Had a Gun (1951)

小说开头十分吸引人。警察在街上发现一具中弹尸体,距尸体不远处有一辆汽车,里面坐着一具两千年的木乃伊女尸,旁边是一把枪。难道木乃伊开枪打死了死者?警察正在调查取证之时,汽车突然发动疾驰而去。目击者证实无人进入汽车,难道是木乃伊开的车?

Mrs. Pym出面调查此案。死者身上有过伤口缝合的痕迹,根据针脚的形状Pym找到当年为死者做手术的医生。医生不记得死者,Pym询问医生时,突然飞出一把匕首钉在沙发上。现场门窗紧闭,匕首从哪里飞出来?

[SPOILER +/-] 匕首如何发出

匕首藏在一张桌子底下,一根橡皮筋用蜡固定,室内气温升高时蜡熔化,射出匕首。

接下来Pym也遭人袭击,但Pym身手不凡,将歹徒打退。城市里发生一起肉豆蔻(nutmeg)失窃案,Pym推测有人将肉豆蔻掺到毒品里卖,果然警方很快追查到毒贩的老窝……

[SPOILER +/-] 木乃伊汽车之谜

汽车是毒贩的汽车,可以由遥控器远程控制。木乃伊背后有一个空穴用来装毒品。

开枪打死死者的是医生。他因为受到死者勒索,所以无奈杀人灭口。他杀了人之后,顺手把手枪丢进无人的汽车里,没想到汽车自己发动。就这样他无意识地卷到黑帮火并之中。

小说后半程都在描写Pym如何只身一人深入虎穴,和歹徒大打出手,场面十分暴力。很难想象一个老太太居然具备这么大的杀伤力……not my cup of tea。

Monday, May 12, 2008

Ellery Queen, The Last Man Club (1942)

本书收录了两个广播剧本。

Adventure of the Last Man Club

Ellery Queen和秘书Nikki一起压马路,见到一个人风风火火地跑到一个邮筒面前,看了一眼掉头就跑,结果被一辆车撞飞。受害者临死前留下死亡遗言(how can you be more Ellery Queen?),让Ellery转告一个叫Joe的人,让他警告“其他人”小心被害。

Ellery和Nikki找到Joe和死者的母亲,得知死者和另外几个人当年受过一人的救命之恩,在一场灾难中得以不死。幸存者一起成立了一个“Last Man Club”。其中一人为了报答,捐钱成立了一个基金会,约定二十年之后把基金会所得的钱在所有生者之间平分。如今二十年的期限即将来临,当年的俱乐部只剩寥寥几人,之前被车撞死的那人本来也是俱乐部的一员。Ellery怀疑是有人想独吞基金,所以谋害俱乐部的其他人。

俱乐部召开年会,剩余的几个生者都到场。大家决定喝酒助兴,却发现事先准备好的红酒变成了绿酒。Ellery突然现身封锁现场,叫来警察,结果在酒里验出剧毒。

Ellery反复思考仍不得要领。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从死者母亲那里得知死者出事故那天,死者母亲的厨房着火,所以死者母亲派他去叫救火车。突然之间Ellery解开了所有的谜底。

[SPOILER +/-] 推理

下毒者把红酒看成绿酒,说明他是红绿色盲。用排除法可以排除俱乐部的其他人是红绿色盲,而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把邮筒看成消防亭,正是红绿色盲。他临死前知道害死其他人已对自己没有意义,因此警告他人小心中毒。

Adventure of the Murdered Millionaire

Ellery收到一封从大富翁那里寄来的奇怪的信,让他推荐一名护士。Ellery推测大富翁受人监视,不敢在信里说真话,便派Nikki化装成护士赴会。果然,见到富翁后,富翁说他处在危险当中,他一直在不断地改换遗嘱。

Ellery调查富翁身边之人未果。这时富翁在自己房中被人击毙。富翁最新的一份遗嘱将所有遗产捐给慈善事业,凶手动机何来?

当晚有人闯入现场,被Ellery发现,仓皇逃走。Ellery在纸篓里发现一张记录棒球赛比分的纸,里面包着一块口香糖。

[SPOILER +/-] 推理

棒球赛在Washington DC举行,因此凶手当天到过DC。死者的律师当天曾经从DC的意大利使馆打过来一个电话,他就是凶手。律师的佣金是固定的,和遗产分配无关。

Tuesday, May 06, 2008

Clayton Rawson, The Headless Lady (1940)

吉林要出Rawson的四本书,前一段时间帮着扫了The Headless Lady,顺手写个故事梗概。

这个故事的场景设置是Rawson很熟悉的马戏团。一个神秘女子跑来向Merlini强买称为“无头女”的马戏团道具,买卖不成便入室抢劫。Merlini和Ross(小说的叙事者)追踪该女到马戏团,得知马戏团的团长不久前死于汽车事故。Merlini看了死亡现场的照片,死者身上有很多伤痕,却没有血迹,由此断定是谋杀。

买道具的女子名叫Pauline,是团长的女儿。Merlini向她询问团长出事的细节,她说了几句奇怪的话,便上台表演去了。演出当中她从高处坠下,险些丧命。Merlini发现灯光被人动过手脚。就在Merlini调查的时候,团长车里的一些重要物证被人偷走了。

第二天马戏团转移到另一个城市。Merlini起晚了,赶忙沿着路上的箭头指示赶路。半路Merlini看到一张海报,便下车收藏,没想到在海报下面发现一个箭头。Merlini怀疑是有人要把车队引到错误的地方去,便顺着那个箭头指向追踪下去,结果发现马戏团扮演”无头女“的演员的车。车里的地毯不见了,Merlini猜测地毯上有血迹,所以被人收走。接下来Merlini又在车里发现装团长死亡现场物证的信封碎片。

Merlini问受伤的Pauline谁是”无头女“,Pauline却说”无头女“是团长雇来的,她也不知道是谁。警方赶来调查。Merlini发现几天来一直随行的一个侦探小说作家A是冒牌货,他的真实身份是一个私家侦探。这时警察在Merlini的汽车后备箱里发现一具无头女尸,认为Merlini有重大嫌疑,将他逮捕并关入双重锁的牢房。Merlini略施小计,成功越狱。

[SPOILER +/-] 如何逃出双重密室

牢房本身上锁,同时所有牢房由一个统一的电子设备控制门闩。Merlini进屋时被搜身,但他留下了一把开锁器,偷偷藏在为他搜身的警官身上,并偷偷取回。Merlini用开锁器打开牢房门锁,让Ross用香烟点燃床垫,警官赶来灭火时关闭了电子设备,Merlini便趁机将自己的牢房门打开一寸,警官临走时启动电子设备,门闩虽然移动却已无法闩上。

Merlini从A那里了解到”无头女“Paula是Pauline的妹妹,五年前和马戏团当时的律师Duke私奔。Duke因为黑社会的关系正在被警方悬赏一万追缉,A为了赏金一直在秘密跟踪Paula。

这时总警长赶到现场,并做出一番精彩推理。
[SPOILER +/-] 总警长的推理

凶手是Pauline,她从高处落下其实没有受伤,只是为了做出假的不在场证明。

Ross也不甘落后,做出推理。
[SPOILER +/-] Ross的推理

凶手是Paula,死者不是Paula而是Pauline。Paula切下尸体头颅,是为了伪造身份。她冒充Pauline从高处坠下,脸上因为受伤缠满绷带,也是为了隐藏自己的真面目。

最后当然由Merlini给出唯一正确的答案。
[SPOILER +/-] Merlini的推理

凶手是A。他误杀Paula之后,切下尸体的头,是为了不让警方发现头里的子弹,因为从弹道可以验出他的手枪,而他身为侦探又不能销毁自己的手枪。

Monday, April 21, 2008

W. Shepard Pleasants, The Stingaree Murders (1932)

在船上发生的不可能犯罪。第一个人坐小船出海,在离大船不远的地方突然倒下,胸口中刀,将刀拔出后发现伤口里有一根stingaree(又名stingray)的刺。大家推测是有人从水下接近死者,拔刀行凶,最后来不及取回刀子,仓皇逃窜。如果是这样的话,凶手的头发应该是湿的。船上共有六人头发是湿的,他们成为了嫌疑犯。

大家合伙将刀子敲到船的木头里,人力无法取出,又派船上的一个中国人划船回岸报信。第二天大家在大船附近发现了小船,中国人已经死了,身上中了stingaree的刺。木头里的刀子也不见了,究竟是谁用了什么方法取出刀子?

之后第三个人在无人接近的情况下落水身亡。凶手是怎么办到的?

[SPOILER +/-] 解答

1. 凶手事先在第一个死者的小船下面系了一根鱼线,从水下顺着鱼线游过去杀死了死者。
2. 凶手用滑轮组拉出了木头里的刀子。
3. 凶手事先钓了一条鲨鱼,一直把它留在水下。凶手环绕第三个受害者的腋下用鱼线系了一个圈(受害者居然没有发现!),另一头系在鲨鱼上,鲨鱼便将第三个受害者拽到水下。

凶手在第一个案子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谎称自己刚洗了个澡,所以头发是湿的,但是淋浴的地面还是干的。

是一部不错的不可能犯罪小说,就是作者的文笔实在不敢恭维,几乎每两句话就要用一个惊叹号,仿佛不这样不足以烘托氛围。

Friday, April 18, 2008

Carolyn Wells, Horror House (1931)

Carolyn Wells虽然不算不可能犯罪的大家,但她生前至少写了27本不可能犯罪(按照Bob Adey的统计),数量着实惊人。这本书讲一个大富豪收到一封死亡威胁信,因此去找侦探Fleming Stone求助。Fleming到他家之后连续发生了四起凶杀案:一人被匕首刺进心窝,一人被勒死之后割喉,一人连汽车掉进水里,最后一人在自己的上锁房间里中毒身亡。只有最后一个案子构成密室,死者桌上放了一杯汽水,但是里面没有毒。

[SPOILER +/-] 下毒手法

凶手就是大富豪本人。毒药抹在水桶的虹吸管的龙头上,倒完水之后凶手把龙头打碎,这样桶里测不出毒。

总的来说人物形象扁平,动机薄弱,线索缺乏,无甚亮点。

麻耶雄嵩《鸦》(1997)

1997“本格推理Best”第一名

哥哥A为了调查弟弟B的死因,只身一人来到弟弟生前住过的一个神秘村落。这个村落就像世外桃源,村民都听从一个叫做“大镜”的人的领导,但是“大镜”的真实身份一直是个谜。A在调查过程中得知村里半年前还发生过一起自杀事件,死者C是个炼金术师,生前不服从大镜的领导,在自家自杀身亡,现场周围覆盖无足迹大雪。A去现场调查,发现绿色的地板上有一个红色的手印,缺了一个手指,应该是C自己留下的。屋里有一个装满水的大水瓶,门外有一口井。

接下来村子里连续发生杀人事件。小说采用三视点叙述,一个是A的视点,另外是两个叫“樱花”和“橘花”的小孩的视点,“樱花”是哥哥,“橘花”是弟弟。村民相信凶手的手臂上会出现斑纹,但等了很久都没有出现。村民们开始怀疑A是系列杀人案的凶手,A的处境越发危险。

A终于想出了大镜的秘密,跑到大镜的宫殿,准备揭露他的身份……

[SPOILER +/-] A的推理

C死时手心没有血迹,凶器刀柄上也没有血迹,可是地上却有血手印,说明不是自杀。可是为什么没有一个村民注意到绿地板上的红手印呢?因为这个村子里面的人全都是红绿色盲!只有大镜可以分辨红色和绿色!其他能分辨红绿色盲的人都会被当作“鬼子”杀害!

村头的一片绿树中间有一行红色的枫叶,只要沿着枫叶一直走就能出村,但是村民们却看不出来。

A推测大镜杀了C,发现外面下起了大雪,为了不在雪地上留下脚印,藏到了外面的井里。屋里放了装满水的大水瓶,说明井已经停止使用了。B(A的弟弟)最先发现尸体,他帮C盖好了井盖。

[SPOILER +/-] 侦探麦卡托的推理

C就是大镜,他是自杀。

他不小心断了一个手指之后,认为自己不再完美,对自己感到幻灭,因此决定自杀。他刺了自己一刀之后,刻意在手上沾血,刀柄却维持干净,制造谋杀假象。他认为如果村民发现他被人杀害,之后却没有人手臂上出现斑纹,“大镜”这个迷信就会受到怀疑。他未能预计之后下起了大雪。

B来到现场之后为了维护大镜的秘密,特意擦干净了C手上的血迹,将现场还原成自杀。

[SPOILER +/-] 令人错愕的B的死亡真相

A=樱花,他在十五年前就杀死了自己的弟弟,之后变为弟弟的人格,以B的身份出现在村落。再以后他又恢复成自己原先的人格,以A的身份回到村落。因为人格差异巨大,所以言行举止完全不同,村民把他当成另外一人。

三个视点当中,A和橘花发生在当前,樱花(=A)发生在十五年前,而樱花和橘花这两个人虽然名字相似,在小说中又分别以哥哥和弟弟的身份出现,但是实际上却没有任何关系

这个设定可以说是极其诡异。本来作者采用三视点叙述,很容易让人想到叙述性诡计,但是因为之前的血迹、雪地足印都相当古典,让人越读越觉得是一部正统本格,重点不在叙述性诡计,慢慢地疏于防范。等到麦卡托轻描淡的一句“不是吗,樱花先生?”五雷轰顶,为时已晚。

Thursday, April 17, 2008

我孙子武丸《弥勒之掌》(2005)

本书共分九章,第一三五七章标题为“教师”,二四六八章为“刑警”,最后一章标题为“弥勒”。从标题便可看出作者采用双线叙事……没错,又是叙述性诡计。

本书的情节围绕两个人物“教师”和“刑警”发展,一开始教师的妻子失踪,刑警的妻子在宾馆里被人杀害。两人分别着手调查此事,都发现各自的妻子和一个叫“拯救御手”的新兴宗教有关。这个宗教非常奇怪,通过收取会费赚了很多的钱,曾经有好几个人扬言要状告该教会,但最后不知道为什么都不了了之。教师偶遇自己n年前的一个女学生情人。

教师在教会碰到前来调查的刑警。刑警为了深入调查团体内部的秘密,说服教师加入教会,与此同时,他利用自己的眼线打听到了教师的妻子的下落。刑警正要带教师去找他妻子,却得到消息,教师的妻子在宾馆被人杀害了。

二人终于打入教会内部,见到了团体首领,准备揭露她的罪行……

[SPOILER +/-] 教会内幕

教会首领在弥勒佛像等宗教信物上安装了窃听器,从而获得会员的私人秘密,用来要挟和勒索会员。

[SPOILER +/-] 两起凶案的骇人真相

杀死刑警妻子的是教师,杀死教师妻子的是刑警。

刑警认定教会害死了他的妻子,所以他在找到教师的妻子以后,努力逼问教会的秘密,却没问出个所以然。二人发生争执,过程中刑警误杀了教师的妻子。

刑警的妻子恰是教师n年前的学生情人,她要和教师结婚,教师不从,发生争执,同样是误杀。

作者这里玩弄了一个典型的叙述性诡计,即通过双线叙事混淆时间。叙述顺序为:
  教师妻子失踪->刑警妻子遇害->教师偶遇旧情人
所以读者很难怀疑到刑警妻子=教师旧情人,因为教师遇到旧情人的时候,刑警妻子已经死了嘛。可是实际的发生顺序为:
  教师妻子失踪->教师偶遇旧情人->刑警妻子(教师旧情人)遇害

小说最后教师和刑警在要挟之下双双加入教会,还开枪打死了刑警的朋友记者,结局相当黑暗。

Wednesday, March 19, 2008

J. J. Connington, In Whose Dim Shadow (1935)

"The Grove"小区深夜传来枪响,巡警进屋查看,在一间闲置公寓里发现一具尸体A。死者手戴手套,中弹而死,现场未见凶器,地上打翻了一桶油漆,踩了几个脚印,在一个油漆桶里找到一个T形饰物,地上发现一条沾血手绢。记者赶到现场,警方逐一调查死者邻居。死者身份确定,死者遗孀B就住在公寓楼上。

警方审问B,得知A长年在外经商,把B一个人留在家里教法语。Chief Constable Sir Clinton贴出广告,请人认领T形饰物。一个女孩C前来认领,审问之下警方怀疑到她的男友D。Sir Clinton到D家查问,从女仆口中得知凶案当晚D在家烧了一双鞋子。警方逮捕D。

报纸上报道了A在轮船上消失的故事,警方找到A的律师E,得知A其实一直犯有重婚罪。Sir Clinton发现A生前数次从自己账上取出巨款,猜测有人以重婚罪名勒索A,A坚持不住,约对方到闲置公寓,想要杀人灭口(手套即为证据),结果反被凶手杀死。嫌犯D招认当晚经过公寓,被A误认是另外一人,二人发生打斗,过程中D遗失了自己的T形饰物。之后A发现是个错误,向D道歉并赔钱,D用自己的手绢擦拭血迹,丢在现场。D说他没有杀死A。

律师E依A的遗嘱在报纸登出巨额悬赏,索求关于凶手的相关线索。A之前的一个雇员,小区居民F给Sir Clinton写了一封信。

警方发现F死在自己的公寓里,房门自内锁上,破门而入后,发现钥匙插在里面的锁眼里,钥匙上套了一个橡皮圈。楼道里的保险丝被人破坏,扶手上有一点蜡。警方随后收到两封信,一封是F说可以提供线索,另一封却是F自杀的遗书。遗书上没有指纹,却查出石松粉(lycopodium)的痕迹。手上搽了石松粉,就不会在接触的东西上留下指纹。

[SPOILER +/-] 真相

凶手是案发时出现在现场的记者。A约记者(勒索犯)在空公寓见面,因为不认识对方,将路过的D误认为是勒索犯,打斗过程中A发现D年龄太轻,意识到自己认错了人。几个小时后记者(真正的勒索犯)赴约,与A发生搏斗,A掏枪反被打死。凶手溜走之后迅速换装,以记者身份重新出现在现场,但被F看见。

[SPOILER +/-] 密室手法

记者在自己的房间杀死F,将尸体搬到楼上门边,钥匙插入匙孔。他在钥匙上挂起一个橡皮圈,枪口穿入圈里,扳机上套一根细线,细线两端从锁眼里伸出,顺栏杆引入楼下记者自己的房间,中间有一小段用蜡固定。他为了防止邻居看到,破坏了走廊照明的保险丝。他之后从自己的房间拉线引动扳机,发了一发空弹,收回细线,再假装听到枪响返回F门外。

F死时在记者的房间里留了大量的血,搬动尸体后,记者为了不让后人看出破绽,划破了自己的胳膊,在现场流了很多自己的血。(真不知道该怎么评价这个凶手,到底是聪明还是笨……)他在手上搽了石松粉,假冒A的笔迹,伪造了A的第二封信。(这一点也很愚蠢,戴手套不就完了?万一被警方查到购买石松粉的记录……)

本书开篇时节奏有些拖沓,之后密室完全可以充分展开,却急于收尾,节奏过快,殊为可惜。总的来讲还是一部不错的本格推理。人物塑造比较成功,尤其是开头的Constable Danbury,相当有趣,可惜之后也没有展开。这里顺便介绍一下英国的警官升级制度:

police constable < sergeant < inspector < chief inspector < superintendent < chief superintendent < chief constable

所以chief constable是很大很大的官。

Sunday, March 09, 2008

J. L. Ranken et al., Murder Pie (1936)

上世纪三十年代初期英国的detection club以故事接龙的形式出了两本书:The Floating AdmiralAsk a Policeman。一帮澳大利亚作者受此启发,决定也以故事接龙的形式创作一本侦探小说,于是就有了这本Murder Pie。全书共十六章,每章由一位作家编写,最后由Ranken收尾。因为个人喜好不同,每章的叙事口吻、线索选材也都风格迥异。

故事开始是一位心理学教授发现自己的课程助理被弃尸在河里,警方着手调查案件,在现场发现散落的火柴棍。接下来新线索层出不穷:伪造婚姻、勒索犯、遗落的手绢、烧掉的文件……整体的阅读感觉就是——凌乱。一直到最后案件解决,也丝毫没有惯常的清爽感,反而更觉得剧情无比混乱,看来推理小说毕竟不是武侠小说,故事接龙的法子实在行不通。

我一直觉得,推理故事的最佳载体是漫画,既形象又给读者留够思考时间。推理故事的最佳作者数是两人(比如Ellery Queen),既能保证故事的连贯性,又能避免出现大的纰漏。

Sunday, March 02, 2008

Philip MacDonald, The Rasp (1924)

Anthony Gethryn出场作。本书具有强烈的黄金时代烙印。死者死在自家书房,现场只有门窗两个入口,门口一直有人监视,窗户下面的湿土没有足迹。凶器是一把锉刀,现场有打斗痕迹,一张桌子上留下了长长的锉刀印,显示凶手曾将凶器放在上面。起初屋里各人均有不在场证明,但进一步调查发现各人证词都有不严谨处。警方在锉刀把手上验出A的指纹,便将他逮捕收监。

[SPOILER +/-] 诡计

凶手从楼上顺绳爬下,经窗户进入现场,完成凶案。因为窗下湿土没有足迹,所以Gethryn断定凶手没走地面。凶手在自己楼上的房间门口挂了一个请勿打扰的牌子,行凶时在屋里用帽子和衣服做出一个假人,制造出不在场证明。他事先将一个可以拆卸的木把手装在一个木工工具上面,在做木工的时候让A帮着拿了一下,骗取了他的指纹。凶手用锉刀行凶完毕之后,装上木把手以陷害A。他在装把手时曾将锉刀放在桌子上,留下了一条长印。Gethryn从这点看出了破绽:锉刀把手有相当粗细,如果整个放在桌子上,那么只有锉刀尖会和桌子接触,只会在桌上留下一个小点,而不是一条长印。长印说明凶手一定曾将把手卸下,把平整的金属刀面整个放在桌子上。

Tuesday, February 19, 2008

Horatio Winslow and Leslie Quirk, Into Thin Air (1929)

本书曾入选多个密室书单,相当有名。这两个作者只写过这一本侦探小说。

故事一开头便连续提出好几个不可能犯罪的谜题。干净的石板上突然浮现出文字,镜子表面出现了不久前刚刚处决的传奇怪盗Spook的指纹。犯罪学权威Dr. Klotz判断指纹为真,认定Spook未死,带领大家去挖他的坟墓,却发现Spook的尸体好端端地躺在棺材里,手上的指纹和镜子上的指纹相同——难道尸体会走?更奇怪的是,棺材里出现了Dr. Klotz私藏的一枚宝石!

接下来连续发生两起杀人案,先是通灵会上,凶手在众目睽睽之下升天消逝,尔后又有一次凶手被人逼到墙角,却在空气中凭空消失。Dr. Klotz也死在自己的实验室里,桌上的定影液被人打翻,相片被人取走。

[SPOILER +/-] 魔术师讲解凶犯手法

凶手采用了大量的魔术手法。事先用有文字的石板替换了干净的石板,用印上真指纹的镜子替换了原来的镜子,将宝石放到棺材里。消失的方法是用人形钢丝撑起发光布,将大家注意力引到某一个方向,然后猛然收回魔术道具。

Thursday, February 14, 2008

John Dickson Carr, To Wake the Dead (1938)

第一起杀人案发生在一个房子里,尸体被发现时,A醉倒在现场。现场有A的指纹,因此警方怀疑他是凶手,等他醒来之后审问,却什么也没问出来。A完全不记得自己如何来到现场,只迷迷糊糊地记得见到一个身穿旅馆服务生制服,手托托盘的人。死者死于颈部窒息,但A有一只胳膊坏了,所以无法勒死死者。

警察把A投进监狱,紧接着便发生了第二起杀人案。一人死在旅馆里,凶案发生当晚楼道入口一直有人监视,没有外人进入。死亡方式很奇怪:有人把死者放在大衣柜里(大概是这种样子),脖子上缠了毛巾,置于柜子开口处,合上柜子,活活夹死。

[SPOILER +/-] 诡计

凶手是A。他因为只有一只胳膊能使劲,所以故意采用勒死的方法杀人,以洗脱自己的嫌疑。他杀死第一个人的时候将受害者的脖子缠上毛巾,放在床尾板的凹陷处,施力压死。之后故意留在现场,理所当然地被关进监狱,这样在第二起凶案的时候就有了牢不可破的不在场证明。第二起凶案发生当夜,他从警局偷了一套警察制服,从火灾逃生通道窜入旅馆楼道。因为警察制服和服务生制服很像,他又推着一车旅馆毛巾,大家都把他当成了服务生。他之前撒谎说看到手持托盘的服务生,也是为了将人们的思路引到这个方向。

嗯……看上去不错。可是,他是怎么从监狱里跑出来的呢???

答案让人跌破眼镜:监狱里有秘道!而且不止一个,一共三个!天啊,Carr居然也用这种伎俩,虽然不是主要诡计,但是到最后解答时才给出,而且之前警长还信誓旦旦地说过绝对不可能有人越狱,不客气地说,完全违犯了侦探小说的公平性!

话虽如此,关于制服的诡计还是很有创意的,值得肯定。

Tuesday, February 12, 2008

John Dickson Carr, Hag's Nook (1933)

Dr. Fell的登场之作。本书主要胜在气氛渲染,诡计虽不算惊艳但也还不错。一定要看英文原作,翻译不可能有这个味道。

故事发生在一个古老恐怖的监狱里。第一任监狱长规定,后代长子都要在监狱守夜一晚,浏览过保险箱里的信件,方可继承遗产。长子A于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去探取信件,大家从远处望见他走进监狱大门,打开了里面的灯。过了一会儿他熄了监狱的灯,大家便去和他会合,却发现他死在阳台下面,被钝器击中脑壳毙命。保险箱里的信件盒也不见踪影。

与此同时A的堂弟B也消失不见。之前有人看到B收拾行囊,因此大家怀疑是B杀死了A随后潜逃。

[SPOILER +/-] 诡计

凶手知道A十分害怕晚上进入监狱,便怂恿B代替A去取信。B收拾行囊,穿上A的衣服去了古堡。凶手提前杀死A,安放在阳台下,并和众人一起赶到现场,发现A的尸体,之后再在另外的会合处杀死B,完成不在场证明。

Dr. Fell从两处发现了破绽。第一、当晚下大雨,窗户下都是积水,可是通往阳台的大门打开,门口却没有积水。说明有人在雨停之后,也就是发现尸体的后半夜进去开了门。第二、监狱的灯比预定时间早熄了十分钟,而B的手表正好快了十分钟。

凶手的动机是要取出信件,因为信件可以证明他之前杀过人。

[SPOILER +/-] 小说里的一个有趣字谜

一首诗的每一行都是一个谜语,谜底的首字母可以连成一句话。

Sunday, February 10, 2008

Philip MacDonald, Warrant for X (1938)

Mr. Garrett在茶馆里听见两个女人A和B的对话,计划一个婴儿绑架案(二女对话中管受害对象叫“it”,意指小孩)。Garrett追踪二人未果,返回茶馆,拾到一女遗留的的一只手套和里面的一张购物清单。Garrett到警察局报案,警察认为证据不足不予立案,Garrett通过朋友C太太找到Colonel Anthony Gethryn求助。

[SPOILER +/-] Gethryn关于购物清单的精彩推理,如何找到D

Gethryn研究购物清单发现,列在最前面的几项物品都是周末可以买到的,而最后两项物品“L. Lamb”和“1lb. st”(解释为leg of lamb羊腿、1lb of suet一磅牛油)周末则买不到。购物清单握在手套里,说明当天要用。当天正是周末,为什么要在购物清单上写下买不到的东西呢?仔细研究最后两行的字迹,发现抖动很厉害。Gethryn猜测字条主人是在公共汽车上写下的最后两行,意思当是L. Lamb(人名)住在1 ll. street(ll开头的街,1号),“lb”其实是“ll”。

排查附近ll开头的街,很快找到了L. Lamb女士,以下称为D。

D承认她当日遇到了A(二女中的一人)。A在主顾E家做女佣,Gethryn到E家拜访,了解到E家通过一家叫做KJB的中介公司雇到了A,但是A几日前已离开,这条线索中断。Garrett去KJB公司调查A的情况,也没有查出什么名堂。

Garrett一日之内三次遇险,险些被人推下电车轨道。Gethryn判断因为Garrett在KJB打草惊蛇,所以招来杀身之祸。这时传来E家女主人自杀的消息。Gethryn给手下开出4大条加12小条指示,严密监视KJB。

Gethryn阅读E家女主人的自杀报告,猜测她生前遭人勒索。他手下在KJB门口拍下监视录像,一天之内有数名身着制服的佣人进入,调查表明这些人都在职,既然没有转换工作,到中介公司来干什么?Gethryn进一步判断KJB有鬼。

Gethryn设局请C太到KJB雇佣女佣一名(F),并假修情书一封给F看见。不久C太果然受到KJB勒索,Gethryn手下早有准备,一举擒获勒索犯。

女佣F逃走。警方虽然抓到了勒索犯,却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KJB和勒索案有任何关联,案情陷入僵局。这时F约Gethryn在某地见面,欲提供线索。Gethryn按时赴约,却发现有人先下手杀死了F。Gethryn突然意识到F的箱子还留在C太家,飞车赶至C太居。没想又被人捷足先登,女佣被人打晕,箱子翻开,所幸C太晚上不在家没有受伤。Gethryn研究箱子里的杂物,发现有一张纸被撕走,只剩一个小角,纸质粗糙。Gethryn从纸质判断是存包的小票。警方迅速在各个存包处安插眼线。

果然很快有一个小孩取走手提箱。两个警察跟踪小孩,在人群之中看丢了一分钟,手提箱便被人取走!原来有人付给小孩钱让他取包,从小孩对那人长相的描述得不到任何情报。警察长官大发雷霆,所幸两名笨警察当中的一名事先打开手提箱记录了里面的东东。其中有一捆钞票上写着一行神秘的字:L 10-5 A 10-11。

[SPOILER +/-] 这一行字是什么意思?找到F夫妇和G夫妇

Gethryn推断10-5和10-11是日期,指10月5日和10月11日。L=Leave,A=Arrive。什么样的旅行需要6天时间?横跨大西洋!通过排查11日入港的游轮旅客清单,警方锁定船上只有两个小孩,即F夫妇的儿子和G夫妇的女儿。其中G夫妇的女佣和Garrett的描述吻合,姓名首字母也和女佣A相同,Gethryn猜测她就是A,受人指使要绑架G夫妇的女儿。

警方暗中跟踪保护G夫妇,一直没有情况发生。Gethryn看马戏的时候突然想到,当日在饭馆里Garrett并没有看见两人说话,只是通过听到的声音,判断语气强硬的人长相比较凶悍,语气软弱的人长相比较漂亮,但是实际情况可能正好相反!受人指使的那个女佣B,可能其实长相比较凶悍,那么有可能她其实是F夫妇的女佣!Gethryn迅速和F家取得联系,但是晚了一步,F的小孩已被绑架,F先生正带着一箱赎金去车站和凶手会面……

最后是Garrett和凶手一系列紧张的action。不用说,到头来坏人伏法,小孩平安。

Monday, February 04, 2008

P. D. James, A Taste for Death (1986)

阅读P. D. James的小说有一个技巧,那就是只读对话,对话之间冗长的叙述和描写全都可以略过不读,对情节没有任何影响。这个故事开头还挺吸引人,在教堂里发现一位从男爵(baronet)和一个流浪汉的尸体。接下来有大段的调查,但是基本没有任何推理,直到快结尾的时候才出现一个至关重要的线索——凶手在现场落下了一枚钮扣。这件证物一出现,凶手身份也就大白天下,实在无趣至极。

罗罗嗦嗦扯了四百多页,就像一块注水猪肉,偏偏各方评价居然还都很高,不禁让人无语。

Sunday, February 03, 2008

Reginald Hill, The Wood Beyond (1996)

本书有两条线,一条是Pascoe调查自己的祖父在一战中因逃兵罪被处决的历史。另一条是一个动物保护组织的成员抗议药厂虐待动物,结果在药厂附近的地里挖出一具陈年骸骨,Dalziel于是着手调查骸骨的来历。

[SPOILER +/-] 骸骨是谁?

是Pascoe祖父的brother。当年误杀死Pascoe伯祖父的人,有个后代是药厂的头。他为了窃取另一个药厂的机密,假冒动物保护组织对对方展开袭击。两条线在书末交汇。

Reginald Hill是当代英国解谜小说巨匠,作品以情节复杂、行文繁难著称,但看完这本书,我不免觉得有点失望。单以文笔来讲,确实比一般的美国作家高一个档次,但情节的复杂度比起Carr、Queen等前辈仍差距不小。同样的故事让Carr来讲只需要一半的篇幅。

Monday, January 07, 2008

John Dickson Carr, He Who Whispers (1946)

完美的作品。两件不可能犯罪,悲惨的人物形象。

主人公A参加谋杀俱乐部的活动,听B讲了一桩多年前的悬案。在这件案子里,男人C和女人D在C父母的反对下结成夫妻,婚后,村子里传出D不忠的传言。一日,C父邀请D在一个高塔上会谈。B去塔上找C父,发现D还没来,C父和C却发生激烈争吵。在C父的强烈要求下,B带C离开了高塔。之后不久大家在塔上发现了C父的尸体,可是在B和C离开高塔,到C父尸体被发现这一段时间,没有人任何人接近过高塔,包括C和D。C父随身带的手提箱也消失不见。

A听了这件离奇命案之后,回到家中,发现自己新到任的秘书竟然是D!A疯狂地爱上了D,但A的姐姐强烈反对。B和Dr. Fell一起来到A的寓所,当晚,A姐的房间里传出一声枪响,大家闯进屋里,发现A姐几无心跳,地上掉落A姐自己的手枪,开过一枪,但奇怪的是A姐身上毫无伤口。大家推测她是看到了一件恐怖的事情,惊恐之下开枪自卫,但还是被吓晕了过去。到底什么事情能把人吓得心跳停止?

[SPOILER +/-] 真相

C设计散步谣言诋毁D的名誉,C父无意中看到了C桌上的信,明白了事情的真相,心痛欲绝。在高塔上,C和C父发生激烈争吵,C一怒之下捅了自己亲父一刀。这时正好B上到塔上,C父为了掩盖儿子的罪行,将C的雨衣披在自己的雨衣外面(两件雨衣外形一样),盖住身上伤口,并将B和C赶离现场。之后,C父将儿子的雨衣塞入手提箱,从塔上丢入下面的河里。

D当时在河里游泳,拾到了手提箱,将它偷偷藏起。多年之后,C成为了A的姐夫,而D则成了A的秘书。D住在A的家里,C害怕自己当年罪行曝光,决定杀掉D灭口。但是他弄错了房间,错误地进入了A姐的房间。他在黑暗中捆住A姐,不断小声地提示她自己即将扣动扳机,结果她的性命……然后“邦”的一枪,A姐在极度惊恐的情况下昏死过去。

Thursday, January 03, 2008

John Dickson Carr, The Devil in Velvet (1951)

Carr最著名的历史推理小说。推理的戏份不重,更像奇幻小说(寻秦记?)。

本书开篇是主人公历史教授Fenton和恶魔达成一桩交易,出卖自己的灵魂,化身Sir Nick回到1675年的伦敦,调查当年的一桩凶杀案。按照历史记载,Sir Nick的妻子被人用砒霜毒死。

Fenton回到过去之后,很快发现自己的妻子有慢性中毒的症状,并查出下毒者是自己家里的一名女仆。他将女仆清除出户。在调查案件期间他和异党人士发生数次武装冲突,还受到了国王的嘉奖。国王给他展示了他妻子暗中陷害他的证据,他感到万念俱灰,策马狂奔,再次碰到恶魔。他拒绝交出自己的灵魂,理由是自己生于圣诞节那一天,当天出生的人灵魂不受侵害。恶魔震怒之下告诉他,无论他如何努力,他的妻子终将中毒死去。

Nick回到家中,发现妻子果然已中毒不治,心痛昏厥。醒来之后,国王莫名其妙地派人将他关进大狱……

[SPOILER +/-] 谁杀死了Nick的妻子?

Nick自己。Fenton化身Nick之后,时不时会短暂地回归Nick的人格。他误以为妻子背叛了自己,在无意识状态下毒死了自己的妻子。

Thursday, November 22, 2007

Carter Dickson, The White Priory Murders (1934)

证人1清早到达分宅门口,正要进入,被证人2叫住。证人2住在附近的主宅里,刚刚到分宅这边来,在里面发现了一具女尸。房子周围都是新鲜的积雪,只有证人2的脚印。

医生检查尸体,证实死亡时间约在前一天晚上3点到3点半之间。大雪前天晚上2点钟就停了。也就是说,凶杀案发生在雪停之后,凶手应该会在雪地上留下脚印。可是雪地上只有证人的脚印,还都是新鲜的,清早才留下的。

凶手如何能够不留脚印地杀人呢?

[SPOILER +/-] 真相

前一天晚上死者从分宅跑到证人2住的主宅,想要和证人2密会,但是证人2还没回来。死者来的沿途引起狗叫,因此不敢返回分宅,只好在主宅等。这期间她被凶手杀死(并非证人2)。证人2回来,发现女人死在自己的房间里,极度恐慌,为了掩盖,只好等到清早,抱着女人的尸体跑到分宅,安放好尸体,等到证人1出现,谎称刚刚发现尸体。

H.M.从下面的不合理处看出了分宅并非第一现场:

1. 分宅有两个房间,各有一个壁炉。仆人半夜的时候把两个壁炉都点好,发现尸体的时候,两个壁炉里面的灰烬差不多一样多。如果死者真的一直在分宅呆到3点多,那么她必然会往她房间里的壁炉添火,那个壁炉里应该有多一些的灰烬才对。

2. 有人看到疑似凶犯的人在主宅洗手。分宅就有洗手的地方,如果在分宅作案,没必要到主宅洗手。

Tuesday, November 13, 2007

John Dickson Carr, The Burning Court (1937)

本书主要出现了两个谜团。第一个谜团是有四人怀疑一个死者是被毒死的,于是撬开墓穴,想要重新验尸。出乎意料的是棺材里面竟然是空的!可以肯定尸体确实曾被放入棺材,并在有人监视的情况下被搬进了墓穴。尸体是如何消失的呢?

第二个谜团是有人从门缝窥见一个化装舞会装扮的女人递给死者一个杯子,然后似乎从一面墙走了出去。房间里并没有秘密通道,所有的门都上了锁,那么,这个女人是怎么出去的呢?

[SPOILER +/-] 第一个谜团的解答

四人当中的一人事先将尸体从棺材里拿出来,藏在墓穴的一个大罐子里,用花盖住。检查完棺材后,他让其他三人去拿梯子,自己趁机将尸体搬离墓穴。等三人回来以后,再装模做样地检查罐子。

这个手法虽然简单,但还是让Carr叙述得很成功。唯一让人不太满意的一点是,在叙述到一人将另三人支走的时候,有点过于一笔带过。

[SPOILER +/-] 第二个谜团的解答

死者在屋里换衣服,所以将镜子、椅子什么的移动了地方(非常赞的想法!)。偷窥者看到的是镜子里的映像。女人其实没有从墙里走出,而是打开了另外一个方向的房门(她有钥匙),回到了隔壁的房间。

这篇小说的侦探Gaudan Cross出场的时候极其出彩:他自己杀过人,在监狱里服刑很久,因此有机会饱读了大量的犯罪卷宗。可惜Carr有意要把他结束掉,让他在讲完案情之后,喝下凶手的毒药一命呜呼。

本书的鬼怪氛围被渲染到了极致,最后一章甚至暗示小说当中的一个女人其实是一个世纪前就死掉的女鬼。另外Carr展示了他无与伦比的研究功力,中间大段罗列历史上著名的毒杀案,私底下想必颇下了番功夫。